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8)

时间: 02-28 作者:刘坷林 栏目:方案
  4、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教体局)
  6、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7、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8、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辖区内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齐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得到有效治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良好。(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卫生监督所)
  (八)病媒生物防制
  由行业卫生组总负责
  各级爱卫会要加大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工作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并发动群众,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要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
  由环境卫生组总负责
  1、社区和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 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牵头单位:十大口、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协助单位:各城区单位)
  2、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各种车辆停放整齐。80%以上社区的环境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十大口、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协助单位:各城区单位)
  3、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城管执法大队。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卫生监督所)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牵头单位:十大口、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协助单位:各城区单位)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房屋设置、人员资质符合规范要求,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助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局、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由环境卫生组总负责
  1、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牵头单位: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协助单位:市环卫局、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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