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4)
时间: 02-27
作者:徐昌宁
栏目:工作计划
2、营养餐实施后,要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状况,建立学生营养状况和体质健康监测评估制度,为开展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八)应急处理
学校必须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具体到人员、车辆,并严格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原因;立即救治病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九)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规范,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以及造成食物中毒后,隐瞒、谎报、漏报、缓报的学校和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学校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食物中毒的,追究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本规范,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克服困难,正视问题,切实促进学生营养餐工作的稳步推进
经过一个多月的实际操作,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村级小学比较分散,不少村级小学人数较少,配送到校十分困难,存在经费问题;二是由于运输保存和3元钱的成本控制等问题存在,配餐计划所实施的空间仍相对有限;三是学生数多的学校,教师又比较紧张,在分发上存在人手不够,加大工作量的困难;尽管问题和困难较多,但我们要正视问题、克服困难,尽最大努力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切实促进学生营养餐工作稳步推进。
篇三: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是党中央惠民政策的高度体现。根据宿松县教育局教秘[20xx]6号文件精神及20xx年12月22日“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题会议”的精神和要求,我校召开了“全乡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题会议”,结合我乡实际和学生现状,对我乡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期间的具体情况、供餐方式及操作流程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讨论和研究,为使我乡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特拟定本计划。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确保该项计划的顺利实施,特成立“洲头中心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洲头中心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小组”,并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1、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余素龙,全面负责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副 组 长:宗富洪、蔡贤书、李水罗,领导和督促各片区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计划的实施。
成 员:余玉峰、田先明、吴山水、柯勇奇,协助片区开展工作。
张海桃、龚绍明、夏金才、叶靖华、周建春、吴尔央、高宁波、石军民、叶培荣、张松林、孙太阳,具体负责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和落实《中心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计划》。
2、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宗富洪,具体负责全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稳步推进和监督管理。
副 组 长:余玉峰,具体负责全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制度建设、工作流程的管理和督查。
成 员:
田先明,具体负责全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档案管理及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