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培训计划(6)
时间: 02-27
作者:王超君
栏目:工作计划
● 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1)培训对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专兼职教师和教学能手以及有心理健康教育专长的优秀班主任。
(2)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骨干教师在思想觉悟与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教育教学能力与科研能力、心理咨询能力与自我心理调节能力等方面有显著提高,增强他们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技术,发挥他们的骨干示范和辐射引领作用,使其尽快成长为学科带头人或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
● 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培训
(1)培训对象:各中小学校(含乡镇中心校)专职或兼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2)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其能够胜任本职岗位的工作要求;能够熟练地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心理咨询的基本原理与技术;能够科学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各项活动和各类课程的计划与实施以及课题研究;能够正确使用心理测量工具,正确判断学生心理问题并恰当处理;能够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和团体辅导;能够进行自我心理调节,具有自助能力。
● 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1)培训对象:各中小学校(含乡镇中心校)的所有班主任。
(2)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班主任认识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意义,更新教育观念,转变育人方法;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方式方法和途径,能够将心理健康教育的原则与精神渗透到日常学生管理和各项教育活动中去;能够按照计划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和主题班会课;能够参与本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初步判断学生的心理问题,并提交心理专业人员进行咨询与辅导;能够增强班主任自身心理健康水平和能力。
● 全体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1)培训对象:除上述培训对象以外的其他学科教师、新教师和教辅人员等。
(2)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这些教师提高对心理健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更新教育观念,初步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方式方法,树立心理健康教育意识,使新教师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同时帮助所有教师学会心理调适,并有效提高自身心理健康水平。
5.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具体任务:根据我省各地的实际情况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需要,按照:“分段规划、分层培训、分工负责、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用五年时间,分两个阶段对全省中小学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培训,轮训率达100%。
第一阶段培训任务:从20xx年7月至20xx年7月
(1)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者和专兼职教师的培训:
全省各市(地、企)、县(区)中小学校,镇(乡)中心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隶属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者范畴的教师将全部培训完毕。轮训率要达到100%,培训合格者将统一颁发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由省级心理健康教育教研部门负责。
(2)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全省各市(地、企)、县(区)各中小学校属骨干教师培训范畴的,轮训率要达到40%,(至少培训500人以上),培训合格者统一颁发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由省级心理健康教育教研部门负责。
(3)班主任和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全省各市(地、企)、县(区)、镇(乡)、村各中小学校属班主任和全体教师培训范畴的,城市和县区轮训率达到60%,乡镇和农村轮训率要达到50%,合格者将由省教育学院统一颁发证书。由各市(地、企)教研院(教师进修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教研部门负责。
(4)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配备,应根据在校学生总数,按比例设置。500人以下的学校,设立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500-1000人的学校,至少要配备一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兼职教师数名;1000人以上的学校,至少要配备两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兼职教师数名;学生总数超过3000人的学校,每个年级要设立一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兼职教师数名。到20xx年7月前,全省各市(地、企)、各县(区)必须分别有2名以上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者;各市(地、企)、县(区)中小学校必须有1名以上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有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数名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到20xx年7月前,各镇(乡)中小学校至少有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数名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各村级小学校至少有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