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培训计划(10)
时间: 02-27
作者:王超君
栏目:工作计划
14.20xx年7月(暑假)开始启动培训工作,20xx年5月份各市(地、企)心理健康教育教研部门将举办培训班的培训计划、类别、名单、主讲教师等情况上报省级心理健康教育教研部门备案。培训者培训和专兼职教师培训每期不得超过150人,骨干教师培训每期不得超过200人,班主任培训每期不得超过300人,全体教师培训每期不得超过500人。培训时间一般情况下利用寒暑假或节假日、双休日,岗位实践可占用工作日。除全体教师培训外,其他四种类型培训内容多,任务量大,可分二至三次集中面授,分阶段完成培训任务。
15.参加省级三个层次培训班的教师,须由各市(地、企)教研院(教师进修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教研部门负责推荐,按照省培训规划的比例要求,有计划地选送各层次培训人员,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各市(地、企)在开班一个月前统一上报省级心理健康教育教研部门。
16.到20xx年12月前,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所有培训者、专兼职教师和骨干教师必须持证上岗,没有获得岗位资格证书的不允许从事本岗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7.20xx年7月前,凡参加过省教育学院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且学时达到80课时的普通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可不参加本轮(5年规划)相应层次的培训。
六、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考核与评价
18.全省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考核与评价分为理论考核、技能考核、实践考核和培训中表现四部分,每一部分都要求达到及格分,未达标者不能颁发证书,省级心理健康教育教研部门负责统一组织考核和验收。成绩分为优秀、及格、不及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及格者方可获得省里颁发的资格证书。
●理论考核:由省级心理健康教育教研部门根据不同层次的培训内容统一编制试卷和答案,进行知识类考核,本分数占总成绩的25%。考核内容包括在培训中所学到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
●技能考核:由办班单位和讲课教师负责考核,占总成绩的30%。考核内容:(1)情境模拟:根据各类培训班的培训对象和目标不同,考核不同的工作情境,如专题辅导或讲座(片断);模拟组织一次教研活动;个别问题学生辅导;模拟设计并上一堂心理健康教育课;案例分析等情境的模拟(15分)。(2)现场评析:一节课片断、一个咨询案例片段、一个团体辅导片断、一次培训活动或教研活动、一个典型教师的教例等(10分)。(3)撰写一篇结业论文,要求运用所学习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切实解决本岗位中的实际问题的论文或科研报告等,不少于2000字(5分)。
●实践考核:由办班单位和参培学员所在地市及学校综合评定,占总成绩的35%。考核内容:(1)专业教师上一节心理健康教育课或提交一盘心理健康教育录像课;教研员现场评课或提交录像评课;班主任和学科教师上一节班会或学科课,考核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情况或交一节录像课(15分)。(2)参加省级培训的教师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或本学科科研课题,参加市级培训的教师必须有校级或校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或本学科科研课题,并有佐证材料(10分)。(3)所在地市心理健康教育教研部门跟踪考查两周,不定期地从学生反映、同事反映、校领导评价、课堂教学情况、组织各项活动情况等方面考核,可采取访谈、问卷、听课、参与活动等多种形式(10分)
●培训中的表现:由办班单位负责进行考核记录,占总成绩的10%。包括出勤情况(2分);主动参与培训活动(3分);遵守培训纪律和各项要求,完成各科作业情况(2分);自学突出(1分);模拟训练能力强,积极配合讲课教师(2分)。
19.在各层次培训中,考核与评价合格者获得相应的培训资格证书;考核与评价总成绩或某一部分成绩不合格者,必须重新插入相应的培训班继续学习,最后再参加未达到及格部分的考核,各部分成绩都及格者,可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