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19)
时间: 02-25
作者:雷挺
栏目:方案
(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结合市“一池三改”工程建设,提高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力争在2012年清洁能源使用率达85%以上;加强对农村生产生活垃圾管理和处理,努力完成到2012年农村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继续深入推进“五十百千”工程,争创“环境优美乡镇”,力争到20xx年示范创评成功率达50%以上。
(五)构建民主和谐新机制
1、创新农村管理方式。在坚持“131n”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管理长效机制。
2、完善民主管理机构。完善议事会制度,充分发挥议事会积极作用和群众参议热情,增强群众责任心,做到民主理事、民主理财、民主决策;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做到大事小事群众知晓,大帐小账群众清楚。
3、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村务政务财务要做到规范程序,及时公开,到20xx年,实现村民对村务公开和村两委班子满意率达99%以上。
4、开展基层组织活动。加强班子带头作用和党员模范先锋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教育、业务能力培训,从而增强村级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5、组织农民群众学习政策法规和实用技能培训,提升法律意识和就业能力。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为副组长,镇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新农村建设检查指导和督办。各村要成立相应组织,同时,实行包村领导责任制,包村领导是所包村的主要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自学性。及时总结新农村建设的好的思路、好经验和好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3、强化管理,严格考核
一是将新农村建设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二是镇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和督办新农村建设工作,采取一段一指导、一段一检查、一段一验收,一项一兑现的办法,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顺利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