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监察实施方案(8)
时间: 02-25
作者:雷雨虹
栏目:方案
三、健全规章制度、严肃工作纪律
各科室、所、办、站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效能建设不断深入的关键环节,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在社会上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效能监察是一项艰巨、繁重的长期性工作,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在人员、工作条件上给予充分保障。对不认真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敷衍了事,工作后进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四、规范管理和工作程序
要建立工作日志,不断完善自我管理、自我评价制度。加强学习,严明纪律,认真做好工作事项的受理、登记、分类、批办、反馈、回复、综合、归档、立卷等工作,做到及时、恰当、正确。
五、积极开展效能投诉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材料等形式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效能监察对象的效能投诉,对效能监察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设立投诉接待室(设在局办公室),公开效能投诉电话(88222639)。
六、进一步加强问责力度
建立健全明查暗访、快查快处的问责机制,切实发挥问责手段对转变干部作风、促进履职到位的作用。对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政策不力,特别是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坚决查处。对严重违反行政效能规定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达到“问责一人,教育一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