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监察实施方案(6)
时间: 02-25
作者:雷雨虹
栏目:方案
二、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加强效能建设,制定具体方案,推进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创新行政管理;规范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建立政务服务网络,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建立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制度,执行效能告诫,强化效能监督;加强自身建设,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三、活动步骤
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要紧紧围绕《阿左旗行政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共分为学习动员阶段、自查自纠、建章立制、考核总结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阶段(8月1—— 8月20日)
对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8月20日前报经济局。机关效能建设学习与开展干部素质教育年活动相结合,重点要学好以下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公务员法》、《阿左旗行政效能监察暂行办法》、《2007年行政效能监察实施方案》以及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有关制度规定。
通过学习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合力,营造人人讲效能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明确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重点,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基本理念。“以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工作质量明显改善、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目标实施理念先行,着力强化工作效能意识,不断增强广大干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全面推行机关效能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月21日——9月20日)
本阶段主要任务: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自身找、群众提,认真查找问题。坚持存在什么问题就查找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尤其要注重解决影响我旗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关注、基层反映强烈涉及效能方面的问题。重点解决“办事难”、“行为不规范”、“素质不高”、“作风不实”、“效率低下”等问题。要把转变机关作风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把“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任务切实落实到效能建设之中。结合全旗干部素质教育年和创建“五个好支部”活动,解决好广大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迎接自治区成立六十年和党的十七大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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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9月21日——10月31日)
本阶段主要任务:对涉及的各类规章制度进行清理,特别是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形成制度建设汇编。一是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等机关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二是建立和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机关服务方面的制度和规定;三是建立和完善社会公示、听证、咨询等科学民主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四是建立和完善政务公示制、限时办结制等公开办事制度和规定,建立公开的审核制度、公开的评议制度、公开的反馈制度、公开的备案制度。五是探索建立绩效评议工作方案,也包括干部个人的绩效考核办法;六是建立和完善失职追究制、责任追究制等纠错制度和规定。同时,要根据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学习、会议、纪律等基础性工作制度。
通过建章立制,以岗位责任制度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承诺服务制度来明确为民服务内容,以公开办事制度来推进政务公开,以民主决策来强化群众监督,以绩效考核制度来评价工作实绩,以纠错追究制度来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量化部门及所属各二级单位工作标准,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堵塞机关管理漏洞,完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