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监察实施方案(4)
时间: 02-25
作者:雷雨虹
栏目:方案
供电服务效能监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组织实施阶段(5月-6月)
1、自查和抽查阶段。公司相关科室按照要求全面自查,对20xx年以来受理的业扩报装项目进行全面审核自查,并填报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后件1-4),并于6月5日前上报自查情况统计表。
2、公司供电服务效能监察领导组将不定期对各科室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走过程的科室下达监察建议(决定)或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三不指定”规定或内勾外联,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将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整改规范阶段(7-9月)
1、各科室要认真梳理归纳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管理,优化流程、完善制度的工作建议,认真落实公司下达的监察建议(决定)。
2、针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漏洞,整章建制,优化流程,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
各科室对供电服务效能监察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和成果核定,并填写有关报表,出具供电服务效能监察专题报告、总结材料、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 )以及过程资料务于9月30日前报公司办公室。
篇三: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2012年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公司今年工作情况,公司将开展使用中介承建工程项目专项治理、整治亏损项目效能监察和各级管理人员岗位履职能力专项检查三项工作。为了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全面完成效能监察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三项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全面落实检查工作,公司成立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并组织实施效能监察工作。
组 长:
杨运堂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廖由联 公司党委书记
副组长:
杨善友 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丁富荣 公司副总经理
汪文贵 公司总经济师
孙卫红 公司总会计师
成 员:
金小明 公司纪委副书记兼审计科科长
刘百雁 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督察科科长
周长青 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工程部部长
刘新言 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设备运输部部长
伍绍奎 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
冯文吉 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安质部部长
魏 刚 公司物资部部长
黄振中 公司经济管理部部长
任大鹏 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魏德民 公司纪委工作部部长
赵兴全 公司纪委工作部(监察科)纪检监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纪委工作部(监察科),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029-62689167
联系人:赵兴全
二、检查的目的
通过检查,围绕工程项目管理,及时发现和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扭亏目标和措施,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一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强化执行力,确保项目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能,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规范决策的能力;达到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化解风险、降本增效、提高素质、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