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先进个人事迹材料(6)

时间: 02-21 作者:曾文昕 栏目:事迹材料

在审判活动中,他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带领全庭干警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他在法庭设置专岗,负责接待当事人的口头起诉,口头申请,帮助那些无能力书写诉讼文书、缺乏诉讼常识的群众能够及时获得司法救济,避免他们往来于司法服务机构和法院之间的奔波,减轻群众的诉讼负担。针对法庭人员配制少,无法设立经常性的立案接待机构,造成部分群众起诉立案困难这一情况,他创设了电话立案制度,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立案时间,年老体弱、身患残疾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可以采取预约上门立案的方式,极大的方便了群众诉讼,畅通了法庭便民利民的渠道。同时他在工作中十分注重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大局,针对以往上访事件普遍发生这一状况,他研究制定了法庭信访接待制度,执行信访接待首问负责制,彻底改变了过去接待群众中个别人员一推、二拖、三糊弄的现象,对待群众来访坚持有理推定原则,严防矛盾激化,充分发挥了法庭化解民间纠纷的职能作用,2004年他亲自接访群众30余次,群众无不满意而归,涉法上访事件销声匿迹。一系列为民举措的贯彻实施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州县两级政法委在群众中两次进行问卷调查,群众满意率均为98%以上。



潘存祥在执法活动中力求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着力为辖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两年来,他共办结涉及金融机构的诉讼案件452件,执结200余件,为金融机构追回信贷资金500余万元,两年来他的足迹足迹遍及甘肃、青海、陕西、四川等地,为了执行案件他不顾自己患有心脏病,前往青海高原曲麻菜缺氧地带寻找被执行人,经过两个月的努力,使一件久拖未决的案件得以执结。在办案的同时,他积极组织金融机构的业务人员学习法律知识,主动承担乡镇有关大宗土地承包合同的起草和审查工作,提出的大量司法建议均被采纳,从而增强了辖区市场主体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为了提高管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潘存祥经常带领全庭干警走上街头进行法律宣传,利用集市日深入乡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并将巡回审理这一好的审判方式制度化,成为法庭的长效工作机制 。将法庭开到乡镇村组、田间地头,让更多的群众耳闻目睹法官审案的全过程,接受生动的法律熏陶和教育,提高群众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一天一位年近8旬的老人来法庭向潘存祥哭诉他的四个儿子相互推诿、不尽赡养义务,潘存祥听后帮助其办理了缓交诉讼费手续后,没过三日他亲自进村主持调解,在人民陪审员的配合下,反目成仇的四兄弟握手言和,均表示愿意赡养老人。为了进一步发挥法庭的调解职能,2003年初,潘存祥在全州法院系统内率先建立起人民陪审员制度,在管区内形成了以人民陪审员为基点的网络,法庭案件的调解率逐年上升,他本人办理的案件调解率均达到65%以上。



多年来,在潘存祥办理大量案件的过程中,有不少人希望他能“照顾”一下,但他却始终保持一个法官应有的本色。一次,一位当事人托人给他送来一部价值2000余元的手机,潘存祥对来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后,令其将手机退还。2002年中秋节一当事人趁他不在家,送来一包礼物,对他的母亲说是潘存祥托其带回家的,他回家打开包裹发现有两条中华烟和一盒高档月饼,当时向法院政工科报告,并在事后将礼物予以退还。这样的事例还有许多,对待当事人的吃请他均一一拒绝。在担任法庭庭长后,他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并在干警中开展廉政谈话,亲自编印廉政警言每周提示。除此之外,他还有同事们所不知道的一面,那就是他的生活和家庭,他扎根基层法庭十余年,无暇照顾年迈的父母和没有工作的妻子,在妻子小冯的印象中,自与他结婚,潘存祥就没在家呆几天。“嫁给法官原想挺好的,没想到当法官的妻子竟是这么难”,每每谈的谈到这些,小冯不免有着几分酸楚。2004年3月,不幸又向他袭来,当得知母亲身患绝症的消息后,在母亲的病床前,这位在执行案件时只身一人被十余名抗法人员围攻而毫无惧色的铮铮汉子溜下了热泪,他此时多么希望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在母亲身边,多么希望用无微不至的关怀来报答母亲 ,然而,他却只能用“忠孝不能两全”来痛苦地安慰自己。他一边细心照顾病床上的母亲,一边时时刻刻关注着法庭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母亲手术后,他又立即返回离家50多公里的法庭,坚守自己的岗位。面对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他没有被摧垮,反而带领全庭干警取得了骄人的成绩,2004年,州、县政法委领导先后四次来到法庭检查指导工作,对法庭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法庭被命名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同时被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文明庭室”,并连续两年被授予集体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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