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先进个人事迹材料(5)

时间: 02-21 作者:曾文昕 栏目:事迹材料

二、开拓创新 勇争一流

在全省政法系统,新闻宣传、信息等文秘工作,虽然多年来一直被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评,但一度被视为软任务,有些单位领导不够重视,干警参与热情低,各级媒体上稿率也低。以来,为打开此项工作新局面,罗山法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在政策、经费、人员上给予大力支持和倾斜。杨帆同志作凭借从事信息、宣传等文秘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的优势,注意自己平时的表率作用,经常与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同志沟通交流,切磋业务技能,再加上院党组在物质上对新闻宣传、信息、调研进行奖励,使全院干警在业余时间大兴写作信息、宣传、调研之风,上稿率大幅度提升。至,杨帆同志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各类文章900余条(篇),其中国家级报刊上发表130余条(篇),省级报刊上发表180余条(篇),较好地宣传了法律,宣扬了法院文化和法官的风采,树立了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为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较好法制平台。为此,罗山县法院在-连续二年被省高级法院评为优秀基层法院,罗山法院又荣获集体一等功。


篇四:法院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男,汉族,现年35岁,法学本科学历,1991年7月在校期间入党,同年,被自治区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1995年到*县人民法院工作,1998年任助审员,2003年老**人民法庭庭长。1999年被法院评为“办案能手”;2001年被法院评为“先进个人”;2002年被县政法委评为“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03年被法院评为“优秀法官”;2004年被法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2002年至2004年连续三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4年被州、县两级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1995年,他到法院后,一直在法庭工作,他虚心好学,任劳任怨,很快成为庭室的业务骨干,任审判员后,他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忘我地工作着。为了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他经常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地工作,有时为了守候被执行人,常常等到深夜,有时工作一整天连一顿饭都吃不上,有时车辆无法通行,他只好徒步数公里去办案。近年来,他共审理各类案件近1300件,执结各类案件600余件,办案数量每年在法院都名列前茅,并且他所办理的案件上诉率极低,无一超审限,无一件发回重审,无差错案件发生。这些数字背后,包含着他对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和爱岗敬业精神,也饱含着艰辛和困难。一天深夜,他在办案途中,警车掉入水流湍急的洪水中,倾刻间洪水漫过警车,潘存祥临危不惧,踹开车门,将同车干警送入安全地带,又不顾个人安危返回车中,抓起装有财务帐目和案卷的包裹,奋力扔向对岸,他刚刚离开警车,警车就被洪水吞没;一次,潘存祥与一名干警前去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及其亲属手执铁钗、铁铣,暴力抗法,潘存祥考虑到其他干警的人身安全令其回庭组织执行力量,只身一人留在执行现场,面对危险毫无惧色,严厉地批评了被执行人,并对其进行了耐心的疏导,被执行人最终幡然悔悟,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2003年,在法院竞争上岗的过程中,潘存祥以第一名的成绩,竞岗成功,担任老奇台法庭庭长,他在竞职演讲中说:“法庭条件艰苦,我体会很深,但法庭的事业,需要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实现人生价值,展示综合能力的平台”。到岗后,他首先从加强庭室内部管理入手,亲自研究制定了法庭的各项制度,形成了以岗位责任为核心的量化管理体系,使法庭的管理从此走向良性运行的轨道。为了转变法庭及干警的工作作风,他主动听取当地党委、人大对法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担任法庭的义务监督员,对法庭的执法活动及干警的业外活动进行监督,并确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反馈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强化了法庭的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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