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体系建设方案(7)
时间: 02-19
作者:雷振阳
栏目:方案
(3)行政处罚信息:包括处罚种类、处罚对象、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日期、处罚执行情况、处罚机关及企业欠薪及欠缴社会保险信息等内容。
3、公开的主体。市人社局和各县(区、市)人社局为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公开的主体,并按照“谁主管、谁发布、谁管理”的原则,做好信息的录入、收集、发布和维护等工作。
4、公开的载体。市人社局在门户网站首页(或遵义市市场主体诚信信息网站),各县(区、市)人社局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置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名称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专栏”)作为信息管理、发布平台,向社会提供检索及查询等服务功能。
5、准确、及时、规范地公开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各县(区、市)人社局要根据管理权限,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布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和发布相应的依据、程序和标准。
(二)关于信用信息公开和应用
1、我市人社部门依据《遵义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的要求,促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2、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各县(区、市)人社局要按照《遵义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的要求,采集整理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企业信用信息,逐步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及时提供和发布从业单位信用信息,促进信用信息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共享应用。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做好企业限制警示应用。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31日-9月20日)
各县(区、市)人社局根据本方案,制定本部门推进项目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任务分解和时限要求等,组织开展工作。并于20xx年9月15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报市人社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21日-11月10日)
1、20xx年9月21日-10月20日,全市人社部门依托门户网站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
2、20xx年10月21日-11月10日,按照人社部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的目录,公开和发布相关信息。
(三)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1日-12月20日)
市人社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各县(区、市)人社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做法和经验。对工作薄弱地区加强督促指导,开展工作交流,以点带面,查缺补漏,同步推进。
各县(区、市)人社局要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12月31日前报市人社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人社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研究制定具体的推进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人社局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召开工作情况调度会,建立定期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于不及时准确公开信用信息,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市)人社局要结合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有关信息发布机制、工作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