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体系建设方案(6)
时间: 02-19
作者:雷振阳
栏目: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10月,市人社局和各县(区、市)人社局依托门户网站,设立“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依职责发布工程建设领域相关项目信息、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二、工作机构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以副局长戴尚玉为组长,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信息中心以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人社局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劳动监察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通报情况。
劳动关系科:指导、督促全市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负责市本级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情况采集、数据质量管理。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办理(本级)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从业单位企业基本信息的采集、数据质量管理;负责本级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从业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政处罚信息的采集、数据质量管理;负责收集本级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从业单位欠薪及欠缴社会保险信息(包括欠薪时段、欠薪总额、欠薪记录机关、欠缴社会保险种类及金额等内容)。
信息中心:依托门户网站开设“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从业单位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市人社局和各县(区、市)人社局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建立工程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子站,推进项目信息集中公开和信用信息集中共享。
(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利用业务集成系统数据库信息,重点发布在我市区域内从事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的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政处罚信息和企业欠薪及欠缴社会保险信息。
(三)客观公开,真实准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规,及时规范发布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主要工作
(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的公开
1、公开的目录。按照《遵义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职责,确定“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如下:
(1)从业单位的基本信息。
(2)从业单位20xx年1月1日以来被县(区、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表彰的纪录信息。
(3)从业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20xx年1月1日以后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以及企业欠薪及欠缴社会保险信息。
从业单位是指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业务活动的法人企业,包括:从事建设、勘察、施工等活动的企业。
2、目录内容说明
(1)从业单位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登记机关、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日期、住所、经营期限、法定代表人姓名。
(2)从业单位20xx年1月1日以来被县(区、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表彰的纪录信息:确认年度、确认机关、确认日期、文书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