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3)
时间: 02-15
作者:张莹莹
栏目:方案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9月1日—10月10日)),集中治理一批长期存在、反复出现、较为典型的安全隐患,真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四阶段:本次活动情况总结、资料归档(8月1日至9月30日)。
篇三: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函〔20xx〕5号)要求,区政府决定从8月3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xx〕36号)、7月25日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题会议、8月2日市政府安委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
二、范围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由龙凤公安分局和卧里屯公安分局牵头负责。要切实加大“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重点检查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和客运线路安全运营情况,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超速和违章作业以及不良车辆上路行为。严禁农用机械非法载人上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大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二)建筑施工安全。由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要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继续深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安全和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关键部位和环节,要求施工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细节都必须达到标准,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私建滥建行为。
(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关键环节和烟花爆竹储存情况。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依法取缔车用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站点,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长期销售点的监管力度,认真做好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消防安全。由龙凤公安分局和卧里屯公安分局牵头负责。要重点检查高层和地下建筑、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加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检查,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有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督促立即整改。特别要对近期各街道办事处反映的消防安全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隐患整改,能整改的尽快整改,不能整改的要落实制定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五)特种设备安全。由市技术监督局龙凤分局牵头负责。要对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检验检测,达不到技术标准、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查封和取缔。
(六)旅游安全。由区旅游商务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局牵头负责。要重点检查旅游线路、旅游车辆、重点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运营情况。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监管,加大旅游旺季重点景区、景点的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