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工作总结(5)
时间: 02-10
作者:向劲勇
栏目:总结
7-10月,按设置方案及中国气象局要求进行机构设调整和人员配置;
11月,形成工作总结,经省局领导同意后上报中国局人事司。
三、工作要求
试点工作要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以有利于适应气象现代化建设和增强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为目的,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切实抓好改革中的各项工作。
1.机构和人员数量设置要遵循精简高效原则,既考虑能否满足工作需要,又考虑能否提高工作效能。
2.机构名称设置要考虑气象工作的共性,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考虑体现本地特色。
3.人员测算要统筹考虑省、市、县气象局人力资源集约使用,统筹考虑当前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统筹考虑部门与地方气象事业发展。
4.机构、人员设置要与气象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综合观测自动化等相适应。
5.岗位设置要与各级气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相匹配,同时要考虑岗位类别在全省范围的通用性。岗位类别根据《关于印发气象部门岗位分类与代码的通知》(气人函〔20xx〕416号)划分并可进一步细化。
6.岗位设置要与20xx年实施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衔接,既要考虑各类岗位不同专业技术职务的数量和比例,也要考虑同一专业技术职务不同层级的数量和比例。
篇五: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工作总结
按照省局要求,荆州市局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开展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在4月16日、19日,市局两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深刻学习领会省局关于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仔细研究讨论《荆州市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二是明确职责。市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荆州市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责任到人;
三是突出重点。依托荆州国家一级农试站,开展覆盖江汉平原农作物、特色种植、水产养殖的为农服务,将其作为重点加强科学研究,在此基础上进行队伍总量测算、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制定人员管理和激励机制;
四是机制健全。细化分解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完成进度和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并进一步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把推进改革情况作为干部效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目前,荆州市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了荆州区气象局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呈报省局领导小组审定后制定出荆州区气象局机构、职责和人员设置方案,稳步推进基层台站综合改革,转变基层台站发展方式,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基层气象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