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七进实施方案(8)
时间: 01-07
作者:彭天柳
栏目:方案
5、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进一步发挥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建立定点帮助制度,由律师事务所挂钩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拓宽农村法律服务领域,组织律师参与“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和乡(镇)法律服务“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在农村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农民维权、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作用。
(三)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1、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功能,建立健全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规章制度,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从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出发,结合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广场等设施和窗口,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力量,结合“一站式”服务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注重抓好青少年、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实施 “六个一”工程。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建立一个法制宣传长廊。
4、拓展社区法律服务,维护社区稳定。加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并支持志愿者经常深入街道、社区,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居民法治论坛活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深入社区,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着力维护社区稳定。
5、社区居委会要强化群众自治组织的功能,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委会、社区协调议事委员会等社区自治组织,加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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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1、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青少年学生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2、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继续推行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制度。
3、积极开辟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第二课堂,依托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所等机构,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根据市县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实际,在全州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和评比活动。
4、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依托家庭、社区、村落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5、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师资培育和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力争在“五五”普法期间,实现100%的城镇中小学校、95%以上的农村初中和完小以上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
6、在中小学校普遍开展“律师进校园”活动,组织律师深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活动,协助做好依法治教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在边远山区、民族地区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在加强在校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通过中小学生向家庭成员宣传法律知识。在州职业技术学院及州、市(县)属各中学建立法律志愿者队伍,开展面向校园、面向社会、面向城乡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