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七进实施方案(7)

时间: 01-07 作者:彭天柳 栏目:方案

1、加强制度建设

(1)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或实施方案,每年制定工作计划。

(2)加强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工作职责,确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络员。

(3)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报告制度。党组织关系在州直机关工委的机关单位要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活动和事项上报州直机关工委。市(县)属机关向同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4)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学法活动。

(5)建立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每年至少组织2次法制讲座,开展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6)建立和推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7)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8)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台帐制度,做好立卷归档工作。本机关制定的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重要材料须报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2、加强阵地建设

(1)充分运用网络、报刊、法制宣传栏、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传媒和载体,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积极组织征订和学习“五五”普法教材和资料,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2)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建设和评选活动。积极参加全省百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百家“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评选活动。

(3)创新形式,落实载体,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提高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以贴近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州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抓住村干部、进城务工人员、农户法律明白人这三个重点,坚持传播法律知识与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并重,坚持普遍宣传与特殊宣传并重,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并重,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2、实施“八个一”工程: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村委会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有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有一个法制学校(夜校),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居民小组有一名法制宣传员,每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提供一本农村法律知识读本。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向农村地区赠送普法资料的力度,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在农村地区普遍建立起“农民法律图书室”。县级以上电视台、农村广播网、农民夜校要开辟学法专栏,定期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3、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五五”普法期间,普遍轮训农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有针对性地组织对法律明白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4、积极组织各类文艺团体深入农村田间地头,演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发挥法制宣传志愿者和农村老年协会、妇女组织、民兵组织、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作用,在农村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到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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