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七进实施方案(10)
时间: 01-07
作者:彭天柳
栏目:方案
4、加强“法律进佛寺”活动的宣传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及基层组织要积极开展“法律进佛寺”重要意义的宣传工作,增强群众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方法步骤
“法律七进”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20xx年6月30日前为准备阶段,各市县、州直机关工委、州农垦分局要根据“法律七进”活动方案,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活动计划,把各项主题活动的主要工作任务具体化,并明确组织主题活动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为实施阶段,各市县、州直机关工委、州农垦分局要按照方案和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正常开展。开展“法律七进”主题活动是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各县市、州直机关工委、州农垦分局要把组织开展“法律七进”主题活动列为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议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2、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市县、州直机关工委、州农垦分局要对所属乡镇(街道)、分管部门和单位、所属农场开展主题活动进行督促指导,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3、加大投入,确保主题活动落到实处。各市县、州直机关工委及州属各部门、州农垦分局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安排必要的经费,确保“法律七进”活动得到推进。
4、加大宣传力度,为主题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氛围。各市县、州直机关工委、州农垦分局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加大组织开展主题活动的宣传力度,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各新闻媒体要发挥职能作用,广泛宣传“法律七进”活动的意义及做法,努力扩大社会影响面。各市县、州直机关工委、州农垦分局要抓典型、树先进,对积极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农场要适时给予表彰奖励;要及时将好的经验和做法上报州委依法治州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情况互通和经验交流,促进“法律七进”主题活动的开展。
篇五:法律七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以及省委宣传部、司法厅和省治省办《关于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的活动(以下简称“法律七进”活动),推动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进一步增强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青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遵循原则
“法律七进”活动要坚持和遵循以下原则:
1、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努力营造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风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法律七进”活动圆满完成。
2、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坚持做到依法治局、依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