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3)

时间: 01-05 作者:李文博 栏目:方案

(10)、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竣工验收的组织:

本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利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监督。

竣工验收时间确定为:20xx年  月  日9:00时正;   地点为:

三、 验收人员:

根据规定,我单位组建了竣工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相关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验收组成员中有土建、水暖电气及其他安装专业方面的专业人员。验收组组长由xxx担任,具体名单如下表。

四、 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五、 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竣工验收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包括水压、通电、排污主管通球、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层高、方正度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结论,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单位盖章;

5、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组将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6、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的质量问题,验收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但各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委托建设、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各单位公章;

7、当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协商不成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商裁决。

六、承诺:

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后果。


篇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一、验收前提:

本工程所属的各分部、子分部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如果还存在没有达到验收标准的分部工程,这部分项目又和建筑主体的使用功能没有直接关联,如室外绿化、通风等在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以后,可以作为“甩项”处理,在单位工程验收之后再进行单项验收。

二、验收前提的具体工作如下:

1、由施工单位提供自检合格证明资料完整并符合要求;

2、工程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签认的相关文件(浙江省标准表格为准);

3、具备《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中所规定的四张统表及其可追逆文件;

⑴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汇总表

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汇总表

⑶使用功能和安全检测检验记录汇总表

⑷施工现场抽检试验检测记录汇总表

⑸原材料、设备、构件及外购成品材料报验审批记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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