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6)
时间: 01-04
作者:王坤
栏目:方案
五、重点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推进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抓紧抓好。各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是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抓,机关党组织和局属党组织书记对创建活动负责,要全面抓并明确专人负责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措施,明确目标责任,抓好活动落实。
2、机关党委根据市直工委直字号《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市科技局机关党支部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市科技信息中心党支部为市直机关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单位。未推荐市直机关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单位的局属党组织为局属系统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单位,
3、经选定为市直机关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单位和局系统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单位的党组织都要按照市直工委直字『』8号《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党建示范点工作、认真扎实开展,切忌搞形式主义。党建工作要有创新,讲求实效,勇于创新、工作成效的标准为是否有利于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否有利于提高党员的素质能力、是否有利于调动机关党员的积极性、是否有利于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是否有利于推动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
4、局机关党委将加强工作的协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示范单位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有效整合单位力量进行重点研究,推进工作创新。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形成若干个值得学习借鉴、有推广意义的各类示范点。局机关党委将加大对活动的指导力度,全程跟踪督导,推动活动落实。
篇四: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为搞好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我校党建工作水平,按照《中共乐亭县委组织部关于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意见》及《20xx年乐亭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集中争创总体安排》、《乐亭县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规范化建设内容(参考)》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创建方案。
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途径和形式,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三级联创”活动和争创“五个好”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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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目标要求,紧密结合“三级联创”和争创“五个好”活动,进一步规范我校党建工作,把我支部建成具有较强示范辐射作用的基层党建工作典型。
创建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树立精品意识,高标准,严要求,使我校党建工作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能代表教育行业基层党建工作先进水平。
2、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注重实效。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工作。牢固确立“抓发展必须抓党建,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把创建工作放到落实教育教学这一中心工作的大局来认识和把握,找准着力点和结合点,探索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互促互动、同步发展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