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5)
时间: 01-04
作者:王坤
栏目:方案
篇三: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创先争优活动部署要求,打造机关党建工作精品工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局机关党组织和局属党组织的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党组织和局属党组织中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xx届x中全会和全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机关党建“走前头”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新规律,创新工作内容、形式和载体,积极构建重点突破、亮点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思路,努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局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领导小组
三、局机关、局属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类別及目标要求
局机关、局属党组织要按照市直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规范化建设党组织示范点: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谋划安排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机制,以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标准,进一步规范机关、局属党组织建设,做到党组(党委)重视、领导班子坚强、党员队伍过硬、规章制度健全、档案资料规范、党建工作创新,按照今年全市创先争优的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
1、创新基层党属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围绕中心工作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符合实际、促进工作的党建工作活动载体,有科学的实施计划,有适合活动载体要求的工作措施。通过创新载体、开展活动,有力推动工作,有力解决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示范点: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建立和完善党内基层民主制度,科学探索和创新基层党内民主的实现形式。实行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缴和管理党费,定期公示收支情况。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示范点:部门党组(党委)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党组(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积极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形成部门党组(党委)负总责、机关党组织具体抓、机关各部门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确保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4、与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示范点:按照机关党组织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四级联动、携手共建”和与社区共驻共建活动要求,充分发挥机关人才、信息、资源等优势,帮助农村、社区基层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树立机关干部良好的形象,得到了基层群众的好评。
四、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各单位党组织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选择创建示范种类。第一类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每个单位都要进行,机关党委、总支单位还要在其所属基层党组织中选点进行。根据自身单位情况而定。要认真研究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并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以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6月20日前报机关党委。
2、组织实施(6月-10月31日)。各单位要组织相关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集中打造,强力进行推进。机关党委将对各示范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3、12月底总结推广:各示范点单位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局机关党委将向市直工委择优确定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同时在局系统党组织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到示范点观摩学习,推广示范点经验做法,扩大活动成果,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