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5)
时间: 01-04
作者:王志伟
栏目:方案
(八)在推行校务公开的同时,要切实推进各 二级学院(部)的事务公开。各二级学院(部)都要成立相应的事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院(部)事务公开实施办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实施办法报校 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切实实施,以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态势,不断提高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篇三:大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 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学校民主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实现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 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湖南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试 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 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员工办 学,进一步完善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建设研究教学型高水平大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1. 依法依规原则。凡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范围内应当公开的内容,除涉及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均应当予以公开。
2. 突出重点原则。把公开的重点放在学校重大事项、部门职能工作及关系到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关键点上。
3. 民主监督原则。进一步畅通民主管理渠道,广泛吸纳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校务公开工作。
4. 注重时效原则。对于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学校的难点、焦点问题及时公开,确保公开效果。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校务公开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监督协调,业务部门各负自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三、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学校对原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罗和安
副组长:黄建新 黄云清 宁建民 郑赤建
成 员:党委办、校长办、纪委办、监察处、校工会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兼任。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落实有关校务公开的政策和规定;
2. 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
3. 审定校务公开工作方案,听取行政关于校务公开工作汇报;
4. 决定校务公开新增内容、形式和范围;
5. 研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 对校务公开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7. 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校务公开工作并向上一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校务公开工作情况。
四、实施主体
学校行政是实施校务公开的主体,主要职责是:
1. 制定全年校务公开工作方案,报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 制定校务公开目录,将校务公开的内容逐项落实到相关部门或者项目公开小组,责任到人,做到一事一公开和及时公开。把校务公开作为考核院系、部门(处室)年度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