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4)
时间: 01-04
作者:王志伟
栏目:方案
(九)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六、校务公开的程序
(一)提出。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公开的内容、时间、范围和形式,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
(二)公开。各职能部门根据主管校领导的批示,对拟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
(三)督查。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抽查。
(四)反馈。凡公开的事项,各职能部门都必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填写《湖南工业大学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并报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考核。在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的带领下,由校务公开考核小组、监督小组于每年年终组织对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的校务(事务)公开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七、校务公开的形式
为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贯彻实施,增强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民主意识和透明度,在校务公开过程中真正体现“公示、承诺、监督、追究”的原则,采取以下形式和途径对校务实行公开。
(一)会议公开
1.教代会。教代会是实行校务公开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事关学校改革发展、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重大事项实行教代会报告制,以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职能,保证教职工对其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不定期召开党委会、校务会、党政工联席会、分工会主席会、全校教职工大会、民主党派代表会、学生代表会、校情发布会等,通报有关重大事项。
(二)宣传媒体公开
利用校报、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或学生先锋网等媒体进行公开,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三)公文形式公开
以各种文件、会议纪要、通报、通知、简报等公文形式公开。
(四)校务公示栏公开
在学校科技大楼大厅设立公示栏,一般性、临时性的事项应及时通过校务公示栏进行公开。
八、校务公开的要求
校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是:公开办事制度、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保证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校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并将其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一件大事列入各级党、政、工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校务公开工作各小组要切实按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做到公开及时到位,监督检查跟踪到位,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到位,及时通报情况和反馈意见到位,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进校务公开。
(三)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弄虚作假。
(四) 校务公开的要害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监督。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需要反馈的要及时答复,出现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拒不纠正或公开不力、教职 工意见比较大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学校干部、教师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以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
(五)要把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单位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不合格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六)校务公开的时间,要做到各种规划、计划、决策、方案、办法等在实施前公开;具体结果在事后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
(七) 要建立校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校长信箱、校务公开意见箱。学校在科技大楼、各教学院部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等校内主要公共场所设立校长信箱、校 务公开意见箱,广泛收集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每周五(下午2:30—5:30)作为校领导接待日,安排校领导接待教 职工、学生来访,听取群众意见,及时解答有关校务公开的相关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