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4)

时间: 01-25 作者:欧阳玉丰 栏目:方案
1、农村经济发展方面。主要包括新农村建设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发展规划及落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扶贫项目实施,农业新科技的推广应用等。
         
2、农村社会发展方面。主要包括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和管理,村庄建设规划和实施,村级学校、卫生所、农家书屋等配套设施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规民约的制定等。
         
3、农村文化事业发展方面。主要包括村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广播电视“村村通”项目实施,农村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项目建设等。
         
4、村级事务管理方面。主要包括村级集体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承包和实施,集体资产购置和处理,农村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申报和集体土地出让,集体林权划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集体资金支出,上级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款物的分配发放,农村“富民安居”工程等项目户的确定和补助发放,强农惠农资金发放等。
         
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主要包括乡村道路建设、安全饮水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和农田基本水利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
         
6、农村社会保障方面。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农村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农村低保户确定及五保户供养,残困户的救济,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办理等。
        
7.其它方面。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委员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决策程序。“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分六个环节实施,在决策过程中要做到提议准确、商议充分、审议广泛、决议民主、公开准确及时,并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村党(总支)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的提议,由村党(总支)支部在充分听取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按照符合中央和自治区、地区及县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的原则,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总支)支部的初步意见,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进行商议。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重大事项的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提前做好沟通工作;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两委”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村“两委”要提前召开预备会,认真讨论审议,使村民代表充分了解决策的动因、事项和前景。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讨论事项必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方可决议通过。对决议通过事项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要有针对性地深入走访,弄清不同意见的原因,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确保顺利实施。对表决未能通过的事项,要深入剖析,如决策错误应及时中止;如思路正确,因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而被否决的事项,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待条件成熟后再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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