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14)

时间: 01-25 作者:欧阳玉丰 栏目:方案

7、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发挥党员大会、党员议事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的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村委会及时进行公示。

(三)完善相关制度

为扎实有效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农村基层组织要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1、健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建立有利于基层组织和党员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的网络体系,深入落实党员设岗定责、服务承诺、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活动,使每个党员都能够从自身条件出发,采取适当方式,有效地联系群众,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中发挥作用,在了解群众意愿、需求,反映群众意见、建议中发挥作用。

2、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要求,把好政治关、能力关、结构关,足额选好村民代表。在此基础上,本着“就近居住、便于联系”的原则,每个村民代表分别联系若干农户,联系户覆盖面要达到100%。村民代表与联系户建立密切的沟通联系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同时宣传、引导联系户自觉执行各项决议。村民代表不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的,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代表资格,重新推选。

3、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本村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决策实施,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监督评议。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成员中产生,负责对“四议两公开”通过的村级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审核把关,并及时向群众公开。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畅通民意渠道,及时收集和受理群众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意见、建议以及合理诉求,不断完善决策,促进工作的科学运行。

4、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四议两公开”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的,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四议”讨论决定事项的过程和情况,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凡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和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加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党委要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乡镇要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要强化乡镇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村党组织书记为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推动“四议两公开”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纪检、民政、涉农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各乡镇党委要对本地“四议两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提升水平。要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与村级议事制度和党务、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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