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工作总结(2)

时间: 12-03 作者:余洁 栏目:总结

五、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组织开展交叉评估  

在去年成功组织开展第一个“纳税评估服务月”活动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纳税评估服务月”活动。此次活动从十月中旬开始到十二月中旬结束,共抽调业务骨干36人,聘请中介机构人员18人参加。此次活动的特点,一是形式新颖。采取异地交叉的方式进行评估,同时引入中介机构参与,联合开展。参与评估中介机构全都选派有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青年业务骨干。二是组织有力。为了确保今年的“纳税评估服务月”活动有序开展,专门成立了“纳税评估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三是责任明确。与每一位参加评估的税务人员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与每一个中介机构签订协议,强调责任与义务,禁止以事务所名义拉业务或谋取其他利益,一经发现,将立即中止合作。四是准备充分。组织业务处室对所有参与交叉纳税评估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评估人员做好业务准备。五是及时掌控。整个“纳税评估服务月”活动期间,建立了案情分析例会制度。每周组织评估人员分析讨论案情、探讨相关业务、共商疑难杂症,并及时就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与相关处室、分局进行沟通,为评估人员解除后顾之忧,充分调动了评估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纳税评估服务月”活动顺利开展。此次活动组织评估共评估税款2.25亿元。


总结二:纳税评估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涉税信息采集,严格评估程序,认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加强部门配合,增强评估实效,使我局纳税评估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强化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在20xx年年初,根据州局相关指导文件,一是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在保持机构不变,人员相对稳定,落实征管责任制的前提下,组建了税评估组织体系,即:赋予税收管理员纳税评估的职责,评估业务与日常税收征管相结合、责任到人的前提下相对分离、相互制约;县局负责纳税评估工作的指导协调、结论审核、案件移交、资料保管等综合性管理工作。二是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调整纳税评估工作责任人,对各分局纳税评估工作的责任人员进行了明确,加强工作考核。按照我局年初确定的工作计划,纳税评估工作已列入我局征管日常考核工作项目中,从而奠定了纳税评估工作的基础。三是加大纳税评估培训工作,本年度县局组织了三次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使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涉税信息的采集,为纳税 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纳税评估需要借助一定的经济指标来进行科学地测算评估,因此全面采集和掌握涉税信息是纳税评估的关键,根据纳税评估工作专业性强,需要广泛采集信息的情况,我们将纳税评估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作用。将辖区内纳税人按照地域或税源大小分配给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多方面收集、掌握纳税人的动态税收信息,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各种手段对纳税人信息进行核实,对有问题嫌疑的或低于警戒指标的纳税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找准产生异常申报的真实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防止税收流失。通过纳税评估,使原有的税务登记、等级认定等信息能够适时更新,得到充分利用。同时,我局在立足现有纳税企业申报资料的基础,通过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等渠道,随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变化情况,进一步拓宽资料的占有领域,对企业实行全方位的监控。我们还进一步加强同工商、金融、灾后重建办公室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全面掌握企业经营变化情况,为纳税评估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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