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9)
时间: 01-23
作者:熊星亮
栏目:方案
2.加强救灾、扶贫资金监管。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整改 20xx年救灾、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强化对救灾、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益;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救灾、扶贫资金等行为,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救灾、扶贫资金监管体系,落实各类救灾、扶贫专项资金公示、公告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问题
1.进一步强化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切实解决在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问题。村、社区、乡级单位要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充分发挥对系统的监管、指导和表率作用,切实解决本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继续以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坚决治理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有偿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
2.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工作。抓好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民主评议结果的运用,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部门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认真落实本部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逐步规范民主评议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普遍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统一开展对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行业的重点评议,鼓励纠风重点部门和行业带头开展系统评议。
(七)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软环境治理工作已进入巩固提高阶段,各村社、乡级单位要在整改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依据国务院、省、市、县最新文件要求,认真清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做到备案的不审批,能取消的不保留,最大限度地精减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把政府重大决策及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审批权限、审批时限、办理结果、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开,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层次和水平。严格执行“两集中、两到位”各项规定,切实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制定服务守则,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八)建立“村级直报”纠风工作机构
目前我乡已建立了乡纠风工作网络,为进一步畅通信息举报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形成快速反应机制。经乡政府同意,在建立纠风工作组的基础上,拟在各村、乡级各单位设置纠风监督员,建立“村级直报”纠风网络工作机构,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消灭在萌芽状态,推动纠风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抓好纠风工作,切实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不断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辖区纠风工作的责任,强化工作指导,不断夯实纠风工作基础。各村、社、乡级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乡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