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三项教育实施方案(6)

时间: 01-23 作者:张恒 栏目:方案

(2)加强事故警示教育,用血的教训教育身边的人;

(3)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4)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地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建设;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初)。按照“三项行动”内容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层层宣传发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广发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工作落实阶段(5月至9月)9月上旬完成本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三)巩固扩大成果阶段(10月至12月)

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篇四:乡镇三项教育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我镇“广元最具活力卫星城市”建设稳步前进,顺利实现“工业集中发展区、川北交通物流枢纽中心、职业教育示范基地、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点”战略目标,进一步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增强群众“做文明广元人,建美好新家园”信心,促进灾后重建顺利完成,为宝轮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发展软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法制教育、文明教育、感恩教育三项教育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村(社)及镇域内相关单位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具体组织开展。坚持贴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以人民群众为主体,以“三项教育”为载体,以提高全镇群众法律、文明、道德素质为目的,深入开展“教育入户”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培养群众文明道德观念,进一步树立灾区群众感恩思想,为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教育活动内容
    
此次“三项教育”活动对象为:各村(社)城乡居民、镇属各部门、镇域内学校及医院、企事业单位、镇域内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干部职工。教育活动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强力开展法制教育
     
各村(社)城乡居民、镇属各部门、镇域内学校及医院、企事业单位、镇域内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干部职工要立足实际,抓住关联性、突出针对性,强力开展有选择、有重点的法制教育活动。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宪法类基础知识:重点宣讲《宪法》的内容,进一步增强农民的宪法意识,使群众明确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民主法治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保障。

基层民主政治有关法律知识:重点宣讲《选举法》、《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与人民群众权利义务相关的内容。
    
维护稳定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讲《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宣讲使广大农民群众懂得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等。

民商事方面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讲《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合同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重点宣传处理有关民事关系的基本原则,如何处理家庭与邻里关系,有关经济交往中如何签协议和外出打工如何签合同,如何打官司寻求法律援助以及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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