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警察实习心得体会(5)

时间: 12-16 作者:武泽轩 栏目:心得体会

与此紧密相关的是关于预防犯罪与改造犯罪。一个人从出生开始,除了其得到家人的关心、爱护与帮助之外,整个社会也应该对他的成长负责,给予其良好的成长环境,这才是从根本上预防犯罪的做法。现实是,这样的社会环境不可能存在,只是在追求之中。而在人犯错之后——严重是就是刑事犯罪进入监狱服刑以至死刑的剥夺生命权——如何补救?这才是一个当前最值得我们去思考的现实问题。所以,我们应该追求的是如何更好的平衡,让每个人更好的认识这个社会,知道如何去适应它,去改造它。

犯人的人权问题。关于这个监狱内犯人的人权问题,现行的监狱管理要推行狱务公开,实施阳光工程,狱警不能以打骂的方式对犯人进行教育,而应以文明手段对犯人进行教育改造,这应该能说是监狱犯人的人权保护措施,是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一个重要体现。现实中的情况我们都不用多说。在此处,想说的是我们应该给予犯人多少权利?所给予的又是哪些权利?他们的义务又该如何?如果犯人坚决不进行劳动改造,不作为,我们又能如何对待他?这些问题,似乎还没有一个让人满意的答案。我以为一个处于特殊社会地位的犯人,是从他严重侵犯了他人的权利那一刻开始,就应该对他的权利进行区别对待,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正义与公正,如果从社会契约的角度来看。如果为了一种应然的人权,而从实然上给予犯人更多的权利,会对监狱管理带来多少不便?从而对多少人造成不公?会浪费多少有效资源?从社会经济效益来看,这似乎有勃于法的效率与正义的平衡。

而对于现实中的监狱法,综合上述的两个方面,笔者以为其对实践存在很大的阻力,还需要不断的改进,以免对监狱的工作造成阻碍,使法律在经济效益上产生负效益,失却其应有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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