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群众路线心得体会(3)
当前,市委提出了推进“五型经济”、“五个一流”、“八项重点改革”、“十项升级创新”的发展战略,我市林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把全局乃至全市林业战线广大党员干部凝聚在一起,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目标,切实履行好肩负的职责,为加快全市现代化生态林业建设提供坚强保证。我们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工作,虚心向群众学习,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并在开展林业实践工作中坚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不搞形势主义。以坚持林农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加强与林农的交流和沟通,听取意见、建议,促进林业工作发展。同时,要改进作风,深入基层,了解群众需求,掌握第一手情况,在工作中加以落实。
二是不搞官僚主义。群众满意是我们工作的立足点,在工作中要向林农之所想,急林农之所急,为林农提供便利、快捷、准确的服务;
三是不搞享乐主义。继承我党艰困朴素的优良作风,严格要求自己,踏实做事;
四是坚决抵制奢靡之风。坚持不贪图享受,崇尚节俭,做到“以勤养志、以俭养德”。
心得三:林业群众路线心得体会
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我重温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和习近平等革命导师和领袖对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使自己从以下几个方面深深认识到:无论是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还是以后的日常工作中,都要坚持尊重群众、相信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和依靠群众。
首先,党的十八大要求我们:“必须增强宗旨意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因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决定历史发展的是“行动着的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只有更加坚定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才能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其次,人民群众是时代发展的决定力量。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通过劳动提供衣食住行用等诸方面的生活资料。人民群众又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提供科学、哲学、法律和文艺等精神财富。人民群众还是生产力的体现者、传播者、奉献者,不仅通过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影响社会基本矛盾的趋势,而且直接或间接推动了生产关系的变革和上层建筑的变革。人民是历史发展的主体,也是社会进步的主体。马克思主义本身来源于人民群众的实践,是时代的产物,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进步,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丰富。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始终以实现群众的愿望,满足群众的需要,维护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发展为了群众,发展依靠群众,发展成果由群众共享的基本原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体力量是群众,依靠力量是群众。
实践党的群众路线,就是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上,都要尊重群众的人格、尊重群众的劳动,相信群众的智慧、相信群众的觉悟、相信群众的能力、相信群众的水平,通过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达到服务群众、帮助群众的目的。
群众的概念是非常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必须要充分认识到:自己就是群众;群众就在身边。
作为一名普通党员,自己就是群众,是群众中的一员,没有理由不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在工作岗位上,在实际工作中一是要做好林业财经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解释工作,做到百问不烦,百答不厌,详细的、全面的向群众宣传介绍林业贴息贷款、林业项目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要积极主动为基层和群众服务。我们主要是和基层林业局及基层林业企业、林农打交道,如何提高工作效率,更快更好地为他们提供服务是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首要工作。三是要虚心接受领导、同事、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作风。“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工作中我们很难做到完美,当领导、同事、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时,我们要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欣然采纳,并及时反思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在工作中做到尽善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