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廉政守则心得体会(6)

时间: 12-10 作者:游生宇 栏目:心得体会

二、学透为要,把握《廉政准则》实质规范自己廉洁从政行为

《廉政准则》是一个规范,是行动的指南,为了更好的实践它,我们就应该把它学深学透,把握其精神实质,并用以指导自己的从政行为。如果不学好,或者囫囵吞枣的学,就不能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它,甚至会阳奉阴违。学深学透的关键是反复研读,认真思考,理解其要义,把握其实质。《廉政准则》3章18条,与《廉政准则(试行)》比较,表现了3个特点:一是继承与创新的统一,二是治标与治本的统一,三是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统一。其中,禁止性要求,概括起来共8个方面、52个“不准”,这是《廉政准则》的核心内容,也是《廉政准则》的实质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非禁即行,禁止性条款一定要边界明晰、可操作性强;禁止的就应该是高压线,并且要带电;如果高压线不带电,人们就不会畏惧它。《廉政准则》禁止性条款有很强的边界性、目标性、可操作性,这就为建设“满负荷带电”的高压线奠定了基础,所以我觉得,《廉政准则》的实施,必将会产生良好的反腐倡廉的效果;一定会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进而促使我党建设起制度反腐倡廉的运行机制。

通过学习,我认为,《廉政准则》主要如贺国强同志讲话精神,理清了六个方面的问题,使我党的反腐倡廉工作向反腐倡廉制度化、机制化建设迈出了关键的步子。一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不同,各种利益主体利益纠葛,极易混淆,而一些人为了获取超“市场”利益,就要腐蚀干部,利用干部手中的公权力捞取好处。《廉政准则》第一条、第三条分别就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严禁违反公共财物管理使用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对于解决党员领导干部滥用、乱用职权问题,将产生积极的防范作用。二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廉政准则》第二条作了明确规定,为党员领导干部杜绝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行为,切实把精力用到做好本职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上来,提出了制度性规范。三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廉政准则》第七条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提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要求。这些禁止性规定,将会有力的促进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快转变职能、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权力“寻租”机会,能从根本上预防、杜绝这类问题的发生。四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廉政准则》第五条从8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正确认识和处理亲情、友情,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不准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或利用自己的职权影响谋取利益提供了法律性规范。五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廉政准则》第四条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提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要求。这有利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严格按条件和程序选择任用干部,切实为党和人民选好人用好人。六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廉政准则》第六、第八条就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以及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廉政准则》是规范、是工作指南、更是座右铭,因此,在工作实践中,我一定要时刻不忘学精、学深、学透,以之指导好自己的工作实践。

三、以民为本,用《廉政准则》指导自己廉洁从政干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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