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6)

时间: 01-21 作者:李琨 栏目:方案


篇三: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根据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等10个部门《关于在全市全面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通知》(甬计生协[20xx]22号)精神,经研究,制定区计划生育“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宗旨与意义

“生育关怀行动”是一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造福于计划生育家庭和育龄群众的社会公益性活动,旨在通过多渠道、多种形式募集资金和开展活动,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引导人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努力。搞好这一行动也是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任务。通过亲情牵手、扶贫济困、紧急救助等活动,从经济扶助、精神慰藉、舆论支持等各个方面的来关怀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人群,关怀计划生育工作者,以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健康进展,为低生育水平的稳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活动的内容与措施

(一)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计划生育家庭主要成员遇到意外情况时,开展积极的救助活动,帮助他们排难解忧。重点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意外伤残及病残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给予经济上扶助与关怀。

1、开展百家计生协会帮扶百户计生困难户的“牵手行动”。落实结对对象,从资金、就业、助学、技术指导、信息提供等因地制宜实行多方面帮扶。

2、独生子女意外死亡、伤残与病残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的家庭,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办法,实行定期扶助和一次性救助相结合的办法给予经济扶助。

3、对于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其他主要成员遭遇意外情况,给予必要的精神与经济的援助。

(二)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对与生育相关的生殖健康问题,尤其是对那些在实行节育手术后患有并发症的人员,从生活、医疗、精神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援助和安抚。

1、规范优质服务制度,对区域内实行计划生育的常住育龄群众免费享受婚孕前医学检查、优生四项检测、孕环情检查、四项手术、避孕药具、宣传培训等服务。

2、积极开展育龄群众需求的生殖保健知识和咨询服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档案,为辖区内常住育龄妇女普遍搞好两年一次的生殖健康筛选服务。

3、对节育手术并发症对象实行定期生活补助制度。

4、对实行计划生育的低保家庭及外来已婚孕产妇实行住院分娩救助。

(三)关怀独生子女。努力打造有利于独生子女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1、积极开展独生子女培养、早期教育等工作。建立早期教育基地,探讨和掌握适宜的教育方法与手段,推进家庭、社会共同做好独生子女的教育工作。

2、大力开展“关怀独生子女”主题宣传服务活动,通过组织“十佳独生子女示范家庭”评选等系列活动和组织独生子女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活动等,从小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道德意识和勤俭意识,促进独生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3、热情开展困难家庭助学行动,每年帮助10-20名独生子女完成学业。

(四)关怀女孩健康成长。积极营造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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