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8)

时间: 01-21 作者:刘人宇 栏目:工作计划

4、反腐倡廉建设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和习近平同志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及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深刻认识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入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重大举措。通过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县委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努力营造一个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环境,为我县顺利实现县十四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5、县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专题。深入学习县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孙洪君同志代表县委所作的报告,深刻理解“三个定位”和“三县”、“三城”建设的战略思想,深刻理解建设富裕文明幸福通榆的奋斗目标,准确把握今年县委、县政府“七项”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具体措施。通过学习,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对全县经济社会形势的判断上来,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着力在狠抓结构调整转方式、狠抓项目建设强支撑、狠抓改革深化增活力、狠抓难点攻坚求突破上下功夫,凝心聚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破解各种难题,不断开创崛起振兴的新局面。

总之,提高引领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仅要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同时还要全面学习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类知识。要认真学习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不断开阔发展思路。立足岗位,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有针对性地学习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各种新知识、新经验。   

三、严格管理,健全学习教育制度

1、严格考勤管理: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度,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由分管领导批准,考勤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全年到课率(外出培训、出差除外)达不到2/3的党员干部年终考核不得评先进。

2、保证学习成效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每次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分管领导与各处(室、局)每年开展1次专题调研,完成1篇调研报告。

3、坚持党支部日常学习。党支部坚持每周一次的集中学习,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党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学习任务等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讨论和教育活动。党支部定期制定学习计划,明确每次集中学习的主题并落实中心发言人。

4、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必须按要求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四、学习要求

要妥善安排好工作,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好全体党员的学习活动,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l、学习时间:暂定每周二下午2:00(每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半天或晚上)集中学习。
    
2、学习地点:集中学习地点在专家公寓大会议室。自学分别由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地点自行安排。
    
3、学习人员:向海保护局全体党员。
    
4、学习形式: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采取专题学习、集中研讨、小组自学相结合,“走出去”和“请进来”结合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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