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大队工作总结(5)

时间: 01-19 作者:崔少文 栏目:总结

2、加强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切实加大环境监察工作力度。

3、强化排污费征管力度,争取完成局党组下达的任务。

4、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环保工作质量和水平。

5、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进一步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6、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进一步开展危险废物、水上餐饮、湖库型水源地及饮用水源、化学物品、重金属行业等专项整治。

7、加强环境污染纠纷处理,确保群众有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


篇三:环境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监察支队和县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献县环境监察大队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和县环保局中心工作,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环境保护与经济和谐发展为标准,依托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狠抓环境监管执法,努力创新环境监管机制,着力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了全县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

一、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整治氛围

6·5环境日,环境监察大队会同法宣股和污水处理厂在县城主要街道上设立资讯站,共接待咨询群众1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环保布袋1000余个。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治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大队协同4个中队,不定期检查各企业的排污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对全县范围内的玛钢铸造行业企业、涉重金属企业、“两危”企业等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做到底数清楚,掌握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排污状况。对查出的问题,依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1、对老玛钢企业因治理不积极造成烟尘超标排放的,一律限期治理、停产或关闭。 2、对重金属企业进行重点排查,经排查我县生产重金属企业有三家,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排污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企业违法排放、违法处理含重金属废物。3、重点检查化工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增加监察力度和频次,着重检查化工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环境安全情况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避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认真检查危废产生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储存和转移情况,坚决杜绝私自处置或转交给无资质和处理能力的企业单位处置危险废物。4取缔“十五小”企业,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5月22日、10月16日协助县政府和我局组织工商、公安、电力、乡镇等部门对我县境内“十五小”企业开展了两次专项取缔行动,对部分屡禁屡犯,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企业,查抄生产设备和部分产品,公安部门对个别违法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拘留,坚决清理取缔了“十五小”企业38家,从根本上解决引起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三)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将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问题放在重要位置

我大队对近年来群众反复投诉的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逐一进行梳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尤其在十八大期间,更把环境信访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作为平常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大队共受理有效环境信访案件78件,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了处理结果,回访了部分举报人,群众均表示满意。

(四)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

增强了对各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了献县清源污水处理中心和各类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快了对献县清源污水处理中心、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脱氮的升级改造,以及圆满完成了氨氮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和达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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