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时间: 01-22 作者:祁敏 栏目:总结
篇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一年来,市劳动监察大队在局党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劳动监察工作已从被动监察到主动监察发生了质的转变。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度我队共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用工情况”、“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和“社会保险扩面”五次专项执法检查;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50户次,涉及职工22532人;督促48家用人单位503人次完成劳动合同补签;追发劳动者工资457.33万元,涉及劳动者702人;对州、市13家民办培训机构和7家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联合检查,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清退风险抵押金金额4.51万元,涉及劳动者49人;督促31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21.6万元,涉及劳动者66人;接待各类劳动者来信来访1000余人次;通过开展多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查处了违法违规行为,宣传了劳动法律法规,增强了人们的法制意识,保证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切实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学习和工作制度,保证了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

1、今年以来,我队坚持把政治和业务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建立了完善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政治学习和一次业务学习,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每位监察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使每位监察员人人精通本职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从而建立起一支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建立完善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我队按照《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了案件办理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到人,每个案件的主办监察员对案件的受理、立案、案件办理和结案的各个环节实行主办监察员负责制,这样既杜绝推委、扯皮现象发生,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使每位监察员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我们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对重大案件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制度,坚持采取两者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做到层层把关,人人有责。在执法中,抓好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理)告知、听证等环节,坚决杜绝野蛮粗暴,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坚持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主动亮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正确的运用法律法规及各种法律文书,确保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保障监察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今年,我队根据省、州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共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用工情况”、“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和“社会保险扩面”五次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82户次,涉及职工1.12万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视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通过严格的执法检查,一方面纠正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的行为,另一方面也切实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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