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实施方案(9)

时间: 01-18 作者:容蓉 栏目:方案
    
结合城镇化发展,加强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发挥离退休党员、职工、待岗人员的作用。拓宽就业渠道,落实社会保障政策,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和完善社区调处、化解帮教机制,充分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四)、大力抓好企业综治工作
    
要继续把企业综治工作作为“平安海西”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切实抓紧抓好。(1)抓组织建设。加强对企业综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建立企业综治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保证综治工作有人问、有人管、有人抓。(2)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综治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民爆物品和剧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3)抓技防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增加防范设施的科技含量,提高企业整体防控能力。(4)抓宣传教育。在企业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树立“保平安、促发展”的观念,群策群力,共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环境。
   
(五)、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扎实做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对暂住人口的登记和出租房屋的管控。
    
(六)、高度重视和加强新形势下对敌斗争

切实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对敌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政权意识和忧患意识,决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员形成组织,决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形成气候。
    
加大打击和防范工作力度,始终警惕敌对势力对我核心要害部门的渗透和窃密活动,坚决打击“三股势力”特别是达赖集团的分裂破坏活动和暴力恐怖活动。高度警惕和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敌对分子插手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深入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严密防范邪教的发展蔓延。及时发现取缔非法宗教活动。
   
(七)、努力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有效应对,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健全交通安全设施及城镇消防设施的配套建设。严格对枪支弹药、民爆器材、剧毒有害物质、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等物品的监督管理力度,从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严格规范、落实责任。加强对公共场所和重点公共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各类庆典、会展、文化娱乐等公共活动的申办管理和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落实预警预报责任制。形成统一指挥的应急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指挥系统要尽快掌握第一手信息资料,准确判断确定事件的性质和程度,迅速进行决策,针对不同情况启动相应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共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四、组织保障 
   
平安建设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社会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平安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作为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平安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班子成员要协助抓,共同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平安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平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州交通局成立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局系统平安建设工作开展。娄海龙同志任组长, 黄瑛、史先荣同志任副组长,吕连军、温得满、江中宇、张洪君、许国佩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吕连军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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