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实施方案(4)

时间: 01-18 作者:容蓉 栏目:方案

篇二: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继续保持和持续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根据省、市、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和创建“法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实现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的“1个确保”、“7个不发生”、“8个最低水平”、“9个位居前列”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全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进一步加强街道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设,定期排查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预防为主,着力提升“大防控”能力

设立社区警务室,充分发挥其职能,最大限度把警力投向街面路面,投向案件高发的地区、路段和时段,加强巡逻堵控,努力压降街头路面犯罪。按照万分之十的标准配优配强专职保安力量,落实经费保障,确保运转正常。加强辖区科技防范建设,确保20xx年底90%以上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网吧、大型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建立监控系统,90%以上的社区建成技防社区。

(三)加强社区工作,全力夯实社区创安基础

加大经费投入。社区综治办要按照“六七八九”工程的要求,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做到人员、制度、报酬落实到位,活动正常开展。

(四)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街道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目标考核分值不少于10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保障到位。党工委书记亲自抓,同时配一名副书记具体抓。街道纪工委、党政办、综治办要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防,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落实不到位、限期不达标的有关单位责任人坚决采取组织和纪律处理。建立综治与平安建设责任机制,建立领导责任制,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要严格按规定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和领导责任查究。

三、实施步骤

为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年工作计划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计划阶段(2月底完成)。街道制定新一轮平安建设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纳入街道目标考核,分值不低于10分。明确一名副书记具体抓综治平安创建工作,并将综治与平安建设专项经费以及维稳、大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专职保安等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切实保障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9月)。各单位对照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街道综治办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力推进社区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努力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份)。配育典型,组织观摩学习、借鉴外单位的经验做法,对本单位的平安建设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努力提高平安建设工作水平。

(四)迎接检查阶段(11月—12月)。街道对照考核标准对全年平安建设回头望,认真作好迎接省、市综治委明查暗访工作,把基础性工作做扎实,把面上工作做到位,把点上工作做靓丽,按照不失分、得满分的要求,顺利通过省、市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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