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厕实施方案(4)

时间: 01-17 作者:刘彬 栏目:方案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月)。乡村在自查的基础上,接受县政府、县考核办、县爱卫办、市等有关部门改厕工作检查验收。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成立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乡长韩卫民任组长,人大主席于奋进任副组长,项目村支部书记和包村领导干部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改厕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并责成专人负责,一抓到底,确保任务的完成。

(二)纳入规划,建立长效机制。各村要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村镇建设规划,除改建厕所外,对新建住宅,一定要建筑符合标准的卫生户厕。同时将改厕工作作为评选文明生态村和文明家庭的先决条件。

(三)广泛宣传,加强技术指导。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折页,典型示范、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农民改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村专职干部和技术人员多学习多研究,在改厕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改厕一户,合格一户,正确使用一户。

(四)科学管理,严格考评。改厕资金属国债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把资金关,禁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乡把今年的改厕任务列入村岗制考核,与村干部工资、奖金挂钩。


篇四:农村改厕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建设与管理,保证农村改厕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20xx年福州市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榕爱卫办[20xx]1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福清市农村改厕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1、完成600户20xx年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改厕项目任务(以下简称国家改厕项目)。

2、完成1800户福州市新房型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指导任务。

3、完成农办、建设、农业等部门共935户农村改厕任务统计数据收集报送工作。

具体任务分配见附表。

二、改厕范围

全市23个镇(街),基本条件如下:

1、国家改厕项目执行项目前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一般要低于50%,执行项目后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

2、改造非无害化户厕或新建无害化户厕,仅支持三格式无害化户厕的建设。

3、沼气建设、造福工程或新村建设项目不得纳入项目村。

三、资金安排

国家改厕项目任务给予500元/户的改厕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补助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地下部分的建设,地上部分由各镇(街)、村(居),农民个人、各级财政应根据改厕任务数和项目村的经济情况、改厕的难易程度给予一定的配套补助经费和工作经费,加大推进当地农村改厕工作的力度;新房型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指导任务给予50元/户的改厕宣传统计补助经费;其他部门改厕任务经费由各部门项目经费中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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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措施

1、明确职责

市爱卫办:制定改厕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改厕工作的日常管理、督导、协调、验收工作,组织宣传和培训,汇总进度报表,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

镇(街)、村(居):负责改厕工作的具体实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开展宣传、培训、基线调查和后续调查,做好改厕工作有关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地抓好改厕质量和进度,确保工作目标按时完成。

2、建立档案

在项目实施前,镇(街)、村(居)要在每个项目村做好改厕情况摸底的调查,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农户的改厕档案,摸清已改厕和需要改厕的户数、改厕形式等情况,以便项目的开展。国家改厕项目任务完成,市爱卫办组织验收后,给每个无害化户厕编号,并钉统一的标识牌,同时做好录入工作,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报表,报上级爱卫办备查。其他部门农村改厕任务数据收集按照市爱卫办、农办、农业局、建设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福州市农村改厕任务安排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榕爱卫办[20xx]8号)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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