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5)

时间: 01-15 作者:黄滋 栏目:方案
一、原则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在现行全省范围内已经使用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等7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基础上,以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将甲肝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4种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适龄儿童通过接种上述11种疫苗,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等12种传染病。
    
(二)发生炭疽、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炭疽疫苗或钩体疫苗应急接种。必要时,对重点地区的重点人群进行出血热疫苗接种。
    
通过接种上述3种疫苗,预防炭疽、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等3种传染病。
    
三、目标
    
(一)总目标。
    
全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努力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二)工作指标。
    
1.到20xx年,全省适龄儿童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疫苗接种率以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
    
2.到20xx年,全省适龄儿童力争普及接种流脑疫苗(包括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和甲肝疫苗。
    
3.出血热疫苗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70%以上。
    
4.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70%以上。
    
四、接种要求
    
(一)儿童常规疫苗免疫程序。
    
1.乙肝疫苗。
    
接种3剂次,儿童出生时、1月龄、6月龄各接种1剂次,第1剂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
    
2.卡介苗。
    
接种1剂次,儿童出生时接种。
    
3.脊灰疫苗。
    
接种4剂次,儿童2月龄、3月龄、4月龄和4周岁各接种1剂次。
    
4.百白破疫苗及无细胞百白破疫苗。
    
接种4剂次,儿童3月龄、4月龄、5月龄和18—24月龄各接种1剂次。
    
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与百白破疫苗程序相同。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供应不足阶段,按照第4剂次至第1剂次的顺序,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不足部分继续使用百白破疫苗。
    
5.白破疫苗。
    
接种1剂次,儿童6周岁时接种。
    
6.麻风疫苗(麻疹疫苗)。
    
接种1剂次,儿童8月龄接种1剂次麻风疫苗,如麻风疫苗不足,不足部分使用麻疹疫苗替代。
    
7.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麻疹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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