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实施方案(8)

时间: 01-15 作者:陈宇翔 栏目:方案
5.教师职业道德考核。
    
1)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如因师德有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或到上级有关部门投诉,经调查核实根据造成的影响及后果扣5至100分(或本月岗位工资补贴全扣)。
    
2)遵章守纪,面向全体学生,关爱特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发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一经查实一次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情况扣5至100分(或本月岗位工资补贴全扣)。
    
3)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关心集体、热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并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如无正常理由不服从分配的或不接受学校安排工作、责任心不强,一次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的一次10分。
    
4)教师必须认真参加各种学习、会议、活动,不迟到早退,有事办好请假手续,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如违反一次扣2分。
    
5)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常规,上课不准抽烟、打手机,上课不准迟到、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堂(包括眼保健操时间)发现一次扣4分。闲课时,上网游戏或看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内容。一经发现一次扣2分。
    
6)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家长收受贿赂,不得向学生推销各种物品,私自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等。一经发现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学校根据调查情况,对其进行待聘、转岗、解聘或交教育局处理。
    
6、安全工作考核
    
1)发生事故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及时妥善处理相关事故。遇到安全事故教师不及时采取措施,放任事故发生,一次扣10分。
    
2)因教师自己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学生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5分。
    
3)故意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除了扣安全考核分外,按国务院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追究教师的经济责任,情况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二)绩效奖励部分
    
科研、教研课、公开课、教学竞赛、论文专著、评优评先、承担额外工作(如老教师带徒弟等)、教学质量优秀、超人头补助、特别贡献等绩效奖励,按学校教学科研奖励制度和学校有关加班、值班、公务代课、职务津贴等制度执行。绩效奖励发放资金总额等于每期提取的绩效奖励资金与每期岗位工资考核扣出资金之和。

1、劳动东路小学期末教师绩效奖励考评表。(表略)
 
2、职务津贴、加班值班等补助标准。
    
1、职务津贴:
    
校长:100元/月         副校长:90元/月
    
教导主任:80元/月      教务主任:80元/月   后勤主任:80元/月
    
少先队辅导员:60元/月  信息主管:40元/月
    
食堂主管:40元/月      卫生主管:40元/月
    
班主任:1元 /生/月     副班主任:(按班主任标准减半)
    
区德育示范班班主任 40元/月校德育示范班班主任 20元/月 副主任减半补贴从创建成功当月开始计算,区级享受一学年,校级享受到下一次创建止
    
党小组长:30元/月      工会组长: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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