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上岗实施方案(5)

时间: 01-14 作者:邓经辉 栏目:方案

六、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阶段

1、在全办干部职工大会上宣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公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位和职数;

3、公开报名,具备竞争中层干部条件的每位同志可报两个职位。报名时间:20xx年2月6日至2012年2月7日

4、资格审查。20xx年2月10日前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第七纪工委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后,确定竞职者,及时通知竞职者本人。

(二)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阶段

1、演讲答辩(占总分值的60%)。2月中旬,组织演讲答辩。参加人员以抽签为序进行5分钟演讲,再进行5分钟答辩。评委由风旅办班子成员、一般干部职工代表,并邀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第七纪工委相关领导组成。考评小组以百分制标准评分:责任感与进取心(30分),政策水平(20分),应变能力(15分)语言表达能力(10分),仪表举止(5分)。

2、民主测评(占总分值40%)。2月中旬,领导小组组织干部职工对竞职者进行民主测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20分)、工作能力(30分)、组织协调服务能力(20分),敬业精神(20分),廉洁自律(10分)等方面。

3、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由领导小组根据竞职者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的意见,结合竞职者平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召开风旅办主任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务人选。

(三)任前公示、报送备案阶段

1、任前公示。由领导小组按规定对拟任人选于2月下旬进行任前公示,任前公示以张榜形式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送备案。拟任人选公示期满后,无影响任职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任职手续、完善任免资料,并按规定向组织、人社部门报送任免备案。

七、本实施意见由市风旅办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四:中岗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通知》精神,构建干部竞争激励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层干部队伍。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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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细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用竞争机制,促使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二、竞争岗位

1、办公室主任

2、法制科科长

3、公证管理科长

4、基层科科长

5、司法鉴定科科长

6、律师管理科科长

7、宣教科科长

8、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9、峡窝镇司法所所长

三、参加竞争的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三)具有所竞争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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