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消项目实施方案(9)

时间: 01-14 作者:谢天时 栏目:方案

(一)资金使用

1、中央资金

20xx年降消项目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00.685万元,主要用于孕产妇住院救助、人员培训、设备配备和健康教育、督导和妇幼卫生监测。

(1)健康教育:1万元,由县妇儿工委管理。

(2)人员培训:1万元,由降消项目办管理。县级培训:2928,乡级培训:按行政村数计每村补助乡卫生院32元,24个乡镇共计7072元。

(3)设备配备:3万元,由县降消项目办根据上级指定设备名目上报设备计划,由省财政、省卫生厅统一招标采购。

(4)住院分娩救助:95.685万元,由降消项目办管理。按每例活产婴儿数(xx年底数)×150元预算各乡镇救助经费。

2、项目配套资金

主要用于项目信息管理和项目督导工作。

(二)资金和设备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厅、财政厅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资金实行封闭式运行(帐上运行),贫困救助减免费用和误工补贴费用由医疗保健机构汇集获得贫困救助减免的住院分娩产妇或护送人员盖手印并签字的相关依据向项目办公室报帐。

3、实行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制,每两个月报一次财务报表,年终报财务年报表。具体按照《贵州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4、各乡镇卫生院建立项目维护登记制度,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县卫生局和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使用、设备维修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严肃挪作他用。

5、项目配备的设备由县卫生局根据实际需求配发乡镇卫生院,卫生院有专人负责,并保持完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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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监督指导

1、接受上级监督指导每年2—3次。县级开展日常工作督导,每年督导4次,覆盖各乡镇(区)及县级项目单位。

2、监督指导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住院分娩救助情况,重点是群众受益情况;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的效果;设备的购置和使用情况;项目指标的完成情况;现场指导和专题讲座以及群众对项目的评价。

(二)评估

项目期间,全县共进行2次评估,分为半期和终期(7月和12月)评估,采取各乡镇及项目单位自查评估和卫生局组织评估组复评,评估覆盖所有乡镇及县级项目单位。

七、项目组织实施与部门职责

(一)县级

1、县“降消”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制定本县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将项目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程,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2)对项目工作全程进行管理,组织督导、培训,向县政府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3)与项目执行单位签订责任书,落实项目工作任务;

(4)负责项目经费的安排使用。

县妇儿工委办负责协调项目相关部门,并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以及动员,护送孕产妇住院分娩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拨付,并在卫生局配合下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2、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职责

(1)县计生妇幼保健中心

①全面及时掌握各乡镇(区)项目活动进展情况,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项目工作数据;

②组织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破伤风病例个案调查和评审;

③负责乡级人员培训,协助指导乡镇(区)卫生院开展村级培训;

④分片包干负责乡、村妇幼保健管理与服务技术指导,在降消项目办(卫生局)的安排下,协助项目技术指导组开展基层项目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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