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实施方案(2)
时间: 01-13
作者:刘萌
栏目:方案
王瑞青 幸福源小学高级教师
篇二:家长学校实施方案
家长学校是学校和家长进行思想沟通,形成教育合力的好形式。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助手,是整个教育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指导思想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教育是育人的起点和基础。因此,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同时,很有必要通过适当的形式,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与道德修养,以使学生在接受良好的学校教育的同时,也能获得良好的家庭教育。
二、途径
通过集中讲座的方式和分年级进行座谈的形式办好家长学校。
三、具体实施方案
1、每学期由学校和年级进行2~3次讲座,时间为开学初期、中期和期末。
2、讲座可安排由学校领导介绍学校的要求和计划,使家长了解学校的工作情况,以配合学校搞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请有代表性的学生家长介绍教子成才的经验,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4、在家长学校教育中注意学生的身心健康方向的教育,在家长学校授课中增加有关学生的身心健康方面的教育,增强家庭心育功能,使家长了解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知识。
5、定期请司法所及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为家长介绍本地区治安管理和与学生有关法律知识,举办有不良行为习惯的学生家长座谈会,请家长配合,把违法犯罪力争消灭在萌芽中,确保犯罪率为零。
篇三:家长学校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县家长学校工作成果显著,在实践中也摸索到了一些规律。家长学校是全民终身学习的一种实现形式,特别是对提高全民学习意识,建立学习型社会,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团县委联合县妇联、县教育局共同组织了一部分基础较好的家长学校进行实践研究,探索对家长学校工作的管理与指导的规律,以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为使全县家教事业深入发展,团县委从县情实际出发,实现自立创新,为办好具有特色的家长学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党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立足创新,求真务实,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规律,总结经验,指导全县家长学校持续发展,提高广大家长综合素质,提升家 教整体水准,同时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1、团县委和县教育局结合本县实际,根据县城内和各乡镇中小学家长学校的实际情况,总结出符合我县实际的家长学校工作管理和指导经验,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指导运行。
2、指导家长学校以读本为本,在普及家教知识的基础上,使广大家长更新家教观念,改进家教方法,提高家教能力。
3、通过培训和实践,培养和锻炼一支高素质的家长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
三、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本项工作在由团县委和县教育局直接领导下,由团县委学校部和县教育局家庭教育指导组组织实施。指导组由团县委书记于丽荣、副书记庞威和教育局主管领导牵头,下设指导组办公室,委派团县委学校部部长和教育局教育股同志负责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