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读书活动实施方案(8)

时间: 10-24 作者:林洪生 栏目:方案

3.积极参加学生组织的“书香家庭”评比活动,有电脑的家长定期在“苏州网校”学习家教知识,一、二年级家长能经常阅读《莫愁家教版》,三至六年级家长能经常阅读《关心下一代周报》(现代家教版)的内容。不断汲取养分,提高科学家教的水平。

五、主要活动

1.开展师生作品系列展评活动。

开展学生优秀读书笔记评比活动(教导处)

开展教师优秀读书随笔评比活动(教科室)

开展学生优秀读书手抄报(或电子报)展评活动(德育办)

其中优秀作品选送到太仓市参加展评,在太仓教育信息网读书活动专题网站上公开展示,由全市师生投票产生获奖作品。

2.开展“书香家校”系列评选活动

“书香班级”评选标准:

a.班级能办读书小报,每学期至少两期。

b.班级书库数量达标,能在学生中进行流动,每月一次在平行班级内流动。

c.根据年级段特点进行好词佳句的整理(每人一本整理本)、撰写读书笔记的人数不少于95%(三年级以上),撰写的读书笔记整洁有序,数量符合要求。

d.全班学生能认真开展古诗文背诵,背诵质量、数量符合要求。

e.五、六年级学生能在班级博客上发表读书心得,每月不少于10人次。

书香班级的评比由德育办联合教导处,每学年评选一次。其中的优秀班选送到太仓市参加评选。获校级或太仓市“书香班级”荣誉称号的班级,班主任、语文老师及副班主任共同享有这一荣誉。

“书香之星”评选标准:

a.教师或学生平时能坚持读书,并认真写好读书摘记、心得体会,教师应认真完成各项任务要求;

b.个人读书体会能在学校的评比中获奖,读书经验或读书心得能在博客或校园上发表,且获得大家好评。

教师“书香之星”的评选由“教科室”负责,学生“书香之星”由教导处#p#副标题#e#联合德育办共同评选,每学年评选一次。

在学校获得“书香之星”荣誉称号的教师或学生,其本人文章在太仓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可择优选送参加太仓市“书香之星”的评选。

“书香家庭”评选标准:

a.家长能积极订阅《莫愁(家教版)》或其它家庭教育的期刊,每个家庭至少有一份当年订阅的家教期刊;三至六年级能经常阅读《关心下一代周报》中“现代家教版”的内容,并且经常与孩子共同阅读。注意不断提升自己的家教水平。

b.家长能经常阅读孩子所看的书,了解孩子所读书的大致内容。

c.能给孩子创造一个比较安静、温馨的读书环境,给孩子至少准备一个小书架。能将孩子所写的“读书名言”放大后贴在书房(可兼卧室)内的显眼处。

d.家长与孩子可读的图书应不少于100本,每学期能为孩子购置除学校统一购书以外的图书不少于2本。家长能定期在经费上给予孩子支持或亲自陪孩子到书店购书,

e.孩子在家长、老师的指导下,有良好的读书习惯、写笔记的习惯(中高年级),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读书活动,学习成绩优良,品行优良。

“书香家庭”评选工作由家长学校指导委员会(办公设在德育办)具体负责,每学年评选一次。

开展读书征文活动。结合重要节日、传统佳节、学校文化、学会学习等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师生读书征文评比活动,并使活动系列化,特色化。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