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会计岗位工作职责(2)

时间: 10-21 作者:朱萍 栏目:职责

三、 对于应收账款,收入会计应每五日进行一次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清理日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按照应收款单位、应收账款发生日期、未能收回原因、单笔金额及 总金额等信息,编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明细汇总表》(表格须有制表人、出纳、总账会计签章),表示经各环节复核,表内应收账款制表日确实仍未收 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明细汇总表》应及时报总账会计。总账会计应及时与销售部门联系了解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将表内所有应收账款做进公司《收入预 算》中,积极组织对“应收账款”的收回工作。如超过半月或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下,应将“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单位、原因、金额及其对生产经营活动 的影响等情况,及时上报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应协调销售部门共同努力收回;如仍不果,财务总监应及时报告总经理。

四、对营业收入、利润按成本核算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 即收入、利润与成本匹配的核算原则。

五、负责利润分配的明细核算。

六、编制收入、利润的日报表、汇总月报表。各日报必须与月报表散总相符。报表必须有制表、复核、会计三人签章方为有效。

七、收入会计每月结束后,应编制收入、利润月报表、应收账款明细表,与总账会计的帐表核对相符后,作为公司报表的一个组成部分,于次月5日前统一报送董事会、总经理、财务总监、餐饮总监、销售总监、行政总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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