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应收会计岗位职责
时间: 10-10
作者:范超
栏目:职责
职责一:酒店应收会计岗位职责
1.每天在挂帐前,平衡客户分类帐。入帐,编辑和更新应收帐款系统。挂帐的直接帐单帐目必须按时开帐单,最好在同一天内。
2.平衡帐目/将每天付款入帐并核对调整短期支付。
3.用电话或信函调查和回答客人的质疑。有争议的客户帐目必须即时解决,最好在同一天。员工挂帐帐目员工应保留一份餐厅收据的复印件,这样可以最大的减少质疑。
4.确保依信用政策按时开发票和帐单。
5.信用卡帐单处理业务必须与其它应收帐款业务分开来控制,确保支付被正确地记入贷方并与收据一致。如果使用电子数据捕获系统,确保摘要报告与记入银行帐目的数据一致。调研和解决重要帐单的收款业务。
6.准备并将债务人帐目间的转帐记入月报。
7.每天就价格等与预定处、销售部和前厅部的员工联络,以减少潜在的发票错误。另外,讨论有争议的帐目和原因。
8.即时地准备和分送雇员挂帐发票。
9.核对宴会和住宿的预付金。
10.每天处理旅行社佣金,准备旅行社支票清单,并将其交予开户银行处理。
11.为信用会议调查并回答有关旅行社佣金的质疑。
12.为清帐提高每月折扣。
13.在某些情况下,为租金帐目提高每月收费,确保按时支付。
14.月末,客人离店后(超过60天)将过期未付的帐款销帐。为旅行社佣金和员工折扣提供保证无显示帐目。
15.每月调整挂帐帐目总额到总分类帐。
16.例行挂帐文件的存放和适当的应收帐款电脑报告。
17.记录无显示帐单并每月检查一次。
18.如果要依据客人历史、公司、职业等等开帐单,需要与财务总监/助理财务总监商议保证无显示帐单的处理方式。
职责二:酒店应收会计岗位职责
一、根据《会计法》27条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规定,结合本公司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稽核制定工作指定专人完成,直接由老板和总经理负责。
三、按月对原凭证和记帐凭证审核一次,对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复核一次。
四、按月盘点现金一次,并由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与会计现金、银行存款总帐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五、对库存原材料,每年年底盘存一次,据以调整帐务(成本与库存)。
六、稽核人员对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和会计核算的其它资料以及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等有关财务资料,除按月进行稽核外,还可根据需要对上列资料进抽查、会计、出纳人员应予支持和配合。
七、稽核人员因工作需,可向本厂员工开展稽核调查或询问,有关人员应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借故推诿、阻挠。
八、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审核内容和方法:
1.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大宗物品必须取得税务发票,对方如是一般纳税人,应取得专用发票,是小规模纳税人应取得普通发票或税务部门代开的专用发票(6%)。发票上的物品经本公司需要的东西,有无批准的购量预算。
2.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发票上的物品是否销售商所经营的产品,购进价与预算、现实是否相当,货物是否验收入库等。
3.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有无购货单位名称、购货时间、品名、规格、大小写、复写、公私章;是否发票联,有无涂改(金额涂改要退回重开)涂改处有盖公章,审批人是否签名等。
4.核记帐凭证的正确性。时间、编号是否正确,使用的科目、方向、金额是否正确,大小写是否相符,摘要记载是否清楚等。
1.每天在挂帐前,平衡客户分类帐。入帐,编辑和更新应收帐款系统。挂帐的直接帐单帐目必须按时开帐单,最好在同一天内。
2.平衡帐目/将每天付款入帐并核对调整短期支付。
3.用电话或信函调查和回答客人的质疑。有争议的客户帐目必须即时解决,最好在同一天。员工挂帐帐目员工应保留一份餐厅收据的复印件,这样可以最大的减少质疑。
4.确保依信用政策按时开发票和帐单。
5.信用卡帐单处理业务必须与其它应收帐款业务分开来控制,确保支付被正确地记入贷方并与收据一致。如果使用电子数据捕获系统,确保摘要报告与记入银行帐目的数据一致。调研和解决重要帐单的收款业务。
6.准备并将债务人帐目间的转帐记入月报。
7.每天就价格等与预定处、销售部和前厅部的员工联络,以减少潜在的发票错误。另外,讨论有争议的帐目和原因。
8.即时地准备和分送雇员挂帐发票。
9.核对宴会和住宿的预付金。
10.每天处理旅行社佣金,准备旅行社支票清单,并将其交予开户银行处理。
11.为信用会议调查并回答有关旅行社佣金的质疑。
12.为清帐提高每月折扣。
13.在某些情况下,为租金帐目提高每月收费,确保按时支付。
14.月末,客人离店后(超过60天)将过期未付的帐款销帐。为旅行社佣金和员工折扣提供保证无显示帐目。
15.每月调整挂帐帐目总额到总分类帐。
16.例行挂帐文件的存放和适当的应收帐款电脑报告。
17.记录无显示帐单并每月检查一次。
18.如果要依据客人历史、公司、职业等等开帐单,需要与财务总监/助理财务总监商议保证无显示帐单的处理方式。
职责二:酒店应收会计岗位职责
一、根据《会计法》27条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规定,结合本公司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稽核制定工作指定专人完成,直接由老板和总经理负责。
三、按月对原凭证和记帐凭证审核一次,对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复核一次。
四、按月盘点现金一次,并由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与会计现金、银行存款总帐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五、对库存原材料,每年年底盘存一次,据以调整帐务(成本与库存)。
六、稽核人员对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和会计核算的其它资料以及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等有关财务资料,除按月进行稽核外,还可根据需要对上列资料进抽查、会计、出纳人员应予支持和配合。
七、稽核人员因工作需,可向本厂员工开展稽核调查或询问,有关人员应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借故推诿、阻挠。
八、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审核内容和方法:
1.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大宗物品必须取得税务发票,对方如是一般纳税人,应取得专用发票,是小规模纳税人应取得普通发票或税务部门代开的专用发票(6%)。发票上的物品经本公司需要的东西,有无批准的购量预算。
2.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发票上的物品是否销售商所经营的产品,购进价与预算、现实是否相当,货物是否验收入库等。
3.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有无购货单位名称、购货时间、品名、规格、大小写、复写、公私章;是否发票联,有无涂改(金额涂改要退回重开)涂改处有盖公章,审批人是否签名等。
4.核记帐凭证的正确性。时间、编号是否正确,使用的科目、方向、金额是否正确,大小写是否相符,摘要记载是否清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