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实施方案(4)

时间: 10-20 作者:吴佳琦 栏目:方案

2、培训目标

主要针对现场人员急需提高的知识和技能水平开展培训,提高参培人员综合素质,强化技能知识的培训。

3、培训方式

现场进行专题性培训,现场演示,个别指导,互动答疑等方式。

4、培训对象

选择忻州、朔州、大同、临汾等供电公司所属支公司进行。培训对象为县供电营销人员、供电所人员及农电工作人员等,同时,尽快签定相关合同予以保障。

5、培训内容

营销自动化培训、变电仿真培训、农电电能计量培训、安全知识培训、紧急救护知识及技能培训、线路钳压技术及接线制作技能培训等。

6、培训时间

每月进行2次,每次约2-4天。

(二) 山西省电力公司外校企合作

1、合作对象

河南送变电公司、北京超高压公司

2、合作方式

承接企业定单,也可共同确定培养方案,实施联合培养,并通过合同等法律形式予以确立。

3、培训内容

为企业送变电专业输送一定数量的高技能人才。


方案三: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模式,是实现高职院校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为进一步搞好我院的高职教育,实现我院办学思想和培养目标,进一步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机制的根本转变,在进一步发挥好学校和企业(或行业)作用的同时,加大推进校企合作力度,更好地发挥职业院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遵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xx]1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并借鉴其它院校的经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我院为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深化校企合作融合度,更新教学理念,依托企业行业优势,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达到“双赢”的目的,提升我院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开创校企合作的新局面。

二、校企合作主要方式

(一)订单培养模式

根据我院专业综合实力,将继续主动了解本地区和区域内各大企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积极主动地与企事业单位沟通协商,使学生直接学习用人单位所急需的职业岗位(群)知识和技能,达到供需共识,签订半年至三年的订单培养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学校负责招生,根据企业用工要求,制定切合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开课计划并与企业共同组织实施教学,对学生进行定向培养;企业提供实习教学条件并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学校添置必需的教学设施、实习实训场地建设、改善食宿等办学条件和学生专项奖学金等方面;学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接收学生就业。

(二)顶岗实习模式

通过前两年(1-4学期)在校学习,培养学生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及职业基本素质;第5学期,根据企业需求工种和用工条件,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教学实习和实训,在企业实践教师指导下实现轮岗实操培训,熟悉企业一线相应岗位的实际操作标准与要求,提升职业岗位技能,做到与工作岗位“零距离”对接,为顶岗实习奠定坚实基础;第6学期进行顶岗实习,拟定就业岗位,以“准员工”身份进行顶岗实际工作,熟悉企业环境,感受企业文化熏陶,完成毕业设计,为将来的就业铺设道路。在这过程中需要处理好职业技能训练与鉴定和学生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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