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方案(2)
时间: 10-13
作者:李文博
栏目:方案
为切实抓好强降雨天气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区防汛抗灾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抓好汛期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落实,确保汛期安全.。
认真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防汛抗灾期间,各单位要成立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单位负责人和各企业主为汛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确保各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一)、抓好煤矿汛期安全工作
一是煤矿必须成立雨季“三防”和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配备专人负责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工作,定期研究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规划和年度防治水害计划和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工作,对相邻矿井、废弃老窑、采空区情况进行调查并填绘上图。二是加强建设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预警预报系统,汛期安全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实行按日调度,并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报告的制度;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抓好安全技改和隐患整改。三是要抓好矿区防汛工作,建设完善排洪设施,严防发生淹井等灾害事故。四是加强煤矿水害治理,开展矿井水害调查,切实落实“有疑必报、先探后掘”的探放水规定,装备探放水设备,落实探放水制度,近期重点要排查汛期地表水涌入危害、临近矿井水害隐患及溶洞水的威胁灾害,存在安全威胁的要彻底治理,采取严密的防灾措施,严格监测监控。五是必须依法组织建设,严禁煤矿出现不按设计方案、不按安全措施组织施工的行为。六是要加强对矸石山的安全监管,防止因暴雨、洪水造成垮塌导致发生伤亡事故。七是要完善防汛工作的应急预案,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抓好应急演练,抓好灾害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储备装备工作。
(二)、抓好非煤山汛期安全工作
一是要加强雨季防汛工作,制定防汛排洪保安全的工作措施预案,并将该预案和近期生产计划、生产组织方案报同级行业管理部门按防汛安全的要求进行审查批准。二是要明确汛期安全生产专职负责人,组织落实矿山安全状态的监测、巡视、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日报告工作,强化矿山值班制度;要加强职工防汛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确保生产安全。三是要加强对尾矿库、灰渣坝和排土场等安全生产重点区域加强监督管理。四是要组织对矿区及附近区域是否存在水害威胁、洪灾危险、地质灾害影响等进行自查,凡是存在隐患的必须立即处理,确保矿山安全。
全面开展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1、煤矿、非煤矿山、其他企业要切实抓实雨季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业自查工作必须在7月上中旬全部结束,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及防汛工作方案必须在7月中旬完成。
2、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煤矿、非煤矿山、其他企业落实雨季汛期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
3、凡企业自查、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出的隐患,企业必须限期治理整改,当期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停产停业整改,企业不准“带病”运行。
4、煤矿企业要重点抓好煤矿井下河地灾危险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对各煤矿要对水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分析,存在隐患的要采取截流、疏导措施;煤系露头等部位有漏水现象的要做好基底防漏加固处理,防止地表水倒灌井下。必须对地面防洪沟和井下水沟、水仓等设施及水泵、水管、闸阀、输电线路等设备,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检查,并进行联合排水试验。凡未落实水害防治措施的煤矿,要停止建设,将井下人员全部撤到地面。对位于地质灾害直接威胁区域或受影响范围和山洪灾害易发点(滑坡、泥石流等)周边的煤矿、非煤矿山及其他工业企业,必须全面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通过定期巡查、深入分析存在的危害和隐患,制定落实防塌陷、防滑坡、防泥石流、防洪水、防垮塌掩埋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与地灾主管部门的联系,按照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监测预警、工程治理、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