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评比方案(4)
时间: 10-11
作者:张祯晶
栏目:方案
4、午睡、晚睡后仍继续讲话、听收音乐、打手电看书、打电话等扣1—2分;午睡、晚睡后不在床位或晾、洗衣服、洗头、冲凉、挂蚊帐、刷牙、洗脸、洗脚扣1—2分;
5、在宿舍区喧哗起哄,每人扣2—5分;
6、午睡和晚休后在宿舍用膳、吃宵夜。每人次扣2—3分;
7、中午、晚上预备铃响后仍在走廊或阳台走动、站立、聚集、谈话者扣2—4分;
8、上课后仍未离开宿舍者扣1—2分。
(二)内务方面
1、在宿舍内晾挂衣物、包、袋、床头挂物件,均扣1—2分;
2、被子不叠、蚊帐不晾、床底鞋子超过三双,漱洗用品不在指定地方摆放均扣1—3分;
3、床铺上堆放有杂物和书籍扣1—2分;
4、毛巾、被套、枕巾、枕套不干净、柜面和窗台摆放不整齐均扣1—2分;
5、浸泡衣服不及时清洗扣1—2分。
(三)卫生方面
1、值周、值日不认真扣1—3分;
2、中午12:50还未能完成清洁任务(值周区、宿舍)的室扣1—4分,责任人扣1—2分;
3、清洁用具摆放不整齐或不按指定位置摆放扣1—3分;
4、台面、地面不干净或不及时倒垃圾扣1—2分;
5、在宿舍吃带皮、带壳零食又不及时清扫或随意乱丢垃圾者扣1—3分。
(四)严重违纪扣分
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在晚上熄灯后故意起哄或往窗外、楼下扔垃圾;
2、在宿舍区内抽烟、喝酒,携带火种,私自拉接电线,使用电器;
3、通过非正常手段进入宿舍或翻爬阳台;
4、偷盗公私财物、故意损坏公共财产或吵架、打架;
5、进入异性宿舍和男女不正常交往;
6、未办手续,外宿不归;
7、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或进行检查的学生干部,情节严重的;
8、其它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
有以上行为之一者,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酌情给予扣个人分数8分至20分,本寝室本月不参加文明宿舍评比,并报学校行政处分。
(五)加分细则
宿舍区内做好人好事、积极参加阳光爱心活动者,经住宿委员会讨论可酌情加分:
1、尊重管理人员,主动协助搞好卫生、纪律等工作加1—3分;
2、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有良好表现加1—3分;
3、主动维护宿舍纪律、卫生,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的加1—8分;
4、拾金不昧加1—5分;
5、每月没有违纪扣分的,则个人得分加1分。
四、奖惩办法
1、学生个人原始分为75分,班长和生活委员结合学生现实表现进行加分或扣分。由生活委员根据得分情况和总体表现对各宿舍进行评分,对评比成绩优异的宿舍,班级给予表彰和奖励;评比不及格的学生,不能参加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
2、学生个人考核情况与本宿舍考评挂钩。学生加分和扣分累计到当周宿舍得分。
3、学生宿舍每天分内务、卫生、纪律三个方面按5分制进行评分。每周各室得分占该周可得分60%以下为不及格,60%以上为及格,80%以上的为优秀;
4、学生宿舍考评与素质测评考核挂钩。每月公布各个宿舍评比情况。月考评全宿舍必须有25%以上的人达到优秀、并且不及格人数不超过25%,则为宿舍工作达标宿舍,达标宿舍方可参加其它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