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9)
时间: 10-10
作者:法春吉
栏目:方案
4、听证阶段
项目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以及项目区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村委会、村民代表参与的听证会,听取各方对项目规划方案、安置方案、补偿方案的意见,取得各方的认可与支持。并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影像,与涉及农户签定相关协议。
(三)确定项目
1、拟定拆旧整治区域,明确整理规模和分布情况;
2、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确定安置区和建新区的面积、范围;
3、提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总体安排和具体实施时序;
4、对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资金进估算,提出经费筹措途径;
5、提出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奖惩办法等。
6、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以项目区规模不超过500亩为限(33.3333公顷),合理确定项目区的范围、位置。
(四)方案编制
根据项目分析的结果和规划设计方案的确定,组织并配合编制单位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和拆旧区整理复垦设计报告,以及相关图件的编制。
(五)项目申报
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编制完成的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立项申请,经市级人民政府初审同意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拆旧区整理复垦设计报告由试点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报市国土资源局初审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和拆旧区整理复垦设计报告必须同时上报)。
方案五: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为顺利推进全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就我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要求,这次全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具体由镇政府组织实施,区国土分局土地整理中心负责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为加强对全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挂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推进挂钩工作开展,镇政府决定成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镇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城建、国土、财政、农业、规建、民政等为组成部门及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负责协调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挂钩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的原则。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2、坚持增减平衡的原则。建新地块总面积不得大于拆旧区地块的总面积,建新区集约用地水平高于拆旧区建设用地水平,拆旧区复垦耕地大于建新区占用的耕地。
3、坚持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对近期具备条件投入少,整理难度小的项目先动工,对投入多、整理难度大的项目后实施,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实施。
4、坚持依法自愿,保障权益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应取得相关集体所有权者同意,切实保护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以获得群众认可与信任,利于工作的开展。
5、镇、村、相关部门统筹安排,规范操作。对水利条件较好的地块,要求尽可能复垦成水田,水利条件差的地块可复垦成旱地。在规划设计时,要科学合理布局好沟渠路,尽可能将沟渠路综合考虑,以方便当地群众的生活生产,复垦后的耕地耕作层必须达到60厘米以上,保证耕地质量。复垦后要做到沟成行、路要直、田成方,项目区的复垦面积不得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