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批评与自我批评

时间: 09-17 作者:李艳艳 栏目:事迹材料

篇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批评与自我批评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应对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这“四大危险”的有力武器,是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这“四风”的苦口良药,是实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价值追求的有效路径。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达到“为民”目标的重要路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党的宗旨在执政条件下的集中体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为民”目标的具体体现。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照照镜子”,看看自己和所在班子的执政实践是否真正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始终坚持了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只有真正实现执政为民,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信任和拥护,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达到“务实”状态的必要手段。当下,不少党员领导干部热衷于搞“花架子”、“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官架十足、喜欢摆谱、爱说空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比较严重,而对于事关群众生存和发展的民生事务则漠不关心或轻描淡写。在民主生活会上,领导干部首先要在借鉴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对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缺点和不足做出自我批评,并剖解原因,提出应对之策。自我批评不能避重就轻、含糊其辞,必须重点突出、触及思想、简洁明确。在批评他人时,要有理有据,不能空穴来风;要指出要害,不能“顾左右而言他”;要克服好人主义思想,不要怕得罪人、“引火烧身”。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把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摆到台面上,引起大家的注意,在群众的监督下努力整改,把自身言行和执政行为引导到“务实”的正确道路上来。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实现“清廉”操守的尖锐利器。腐败问题事关党的肌体的健康,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在十八大上,胡锦涛同志进一步把反腐败斗争上升到“亡党亡国”的警醒高度。权力产生腐败,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腐败。党员领导干部应经常对照党纪国法,“正正衣冠”,自我体检,自我把脉,开展自我批评,看看自己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哪些问题。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善于发现本单位、本部门其他领导干部有违廉洁自律要求和八项规定等的行为及苗头性的倾向,有责任、有义务及时提出批评、作出提醒,对严重违规违纪者,必要时诉诸法律的制裁。与此同时,本人也要用正确、积极的态度对待别人的批评和提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是领导干部避免腐败、保持清廉的尖锐利器。

 

篇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批评与自我批评

    在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准确深入地查摆问题。正如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于6月1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的那样,“教育实践活动要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好民主生活会,坚持开门搞活动”。因此,各级党的组织都要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所谓批评,是指对别人的优缺点进行分析,对其中的缺点错误提出意见。而自我批评则是指对自己的缺点错误进行检查,找出原因,明确危害,加以改正。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党根据长期革命斗争的经验总结出来的解决党内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方法,是我们党解决思想作风问题的传家宝,是党保持旺盛生命力的重要手段。因此,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真正做到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必须掌握以下四点:
    一是认清现状,消除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思想武器的模糊认识。我党九十二年的成长历史已经证明,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每一次整风活动的有效开展,都得益于对这一武器的成功运用。然而,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和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近年来有些人把相互批评变成了相互吹捧,信奉“多讲好,少说坏,互相之间不见怪”,结果是“你好我好大家好”;把自我批评变成了自我表扬,讲成绩夸夸其谈,讲问题避重就轻,工作上报喜不报忧,甚至是以喜掩忧。非要开展批评不可时,对别人也是少栽刺,多栽花,明知不对,也是少说为佳;对自己则是得过且过,认为自我批评是“自找麻烦”。诸如此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又怎么能发现不足、纠正错误?又怎能解决“四风”问题、使教育实践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因此,广大党员要认真当前形势,从思想上消除模糊认识,提高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思想武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有的放矢,增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针对性。我们党历来主张,对任何一件事物,做任何一项工作,都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这也是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好批评自我批评的前提。因此,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之前,每一名党员都应该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和改进作风的要求,客观地查摆自己和他人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与差距,分析问题发生的根源,认清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会带来的后果与危害,从而明确整改努力的方向。如果事先不调查,不分析,在开展批评时,就会出现主观臆断或漫无边际的毛病,轻者会使被批评者产生反感,重者则产生抵触情绪,影响工作的开展;自我批评也会蜻蜓点水或只谈一些不疼不痒问题,或谈一些诸如“工作方法简单”、“说话不分场合”等“不能算是优点”的“缺点”,触及不到灵魂深处。如此这般,“镜子”也没照好,“衣冠”也没端正,“澡”也没洗干净,“病”也没治彻底,也就失去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意义,影响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效果。
    三是热情诚恳,增强感情交流和相互理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有个良好的态度和善良的动机。尤其是批评别人,一定要以事实为根据,有多少就说多少,不夸大,不翻旧帐,不纠缠细枝末节,分寸得当,刚柔适度。尤其是对平时自己看不惯、曾经反对过自己的人,更要诚恳地指出其不足,加强感情的交流,以诚动人。只有对方感到你是真情实意,才能向你启动心扉,达到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创造出一种和谐融洽的良好氛围。对于自我批评,也要实事求是,不要自己给自己上纲,更不要避重就轻,而应该从思想深处找根源,重在接受教训。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开门搞活动中,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对一些群众语言犀利的批评,不要认为是故意让自己出丑,不能“记恨在心”,更不能“秋后算帐”。否则,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作不到“感人之心,莫先乎情”,或是乱扣帽子,或是一团和气,或对提意见的人打击报复,不仅不可能达到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目的,而且有悖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四是平等待人,坚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应该是平等的,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有特殊的人和事,资格老的也决不能以大压小或以强欺弱,级别和职务高的也不能以势压人或以权压人。普通的党员群众,也不要认为自己是个无足轻重的“小卒”,人微言轻,也不要把领导干部真诚地征求意见看成是“走过场”、“摆样子”。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之间都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使大家有话讲在当面,不搞自由主义。要主动与基层群众交朋友,主动征求群众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在自我剖析、广泛谈心、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着“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解决问题。任何人都不能借机泄私愤,更不能借机整人。对确有问题而又不能认真进行自我批评,或讳疾忌医、拒绝帮助的,主要领导同志和上级要及时指出,促其改正。领导干部对下属的批评要做到以诚相见,以心交心,真正体贴下属,帮助其解开思想疙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总之,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只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与人为善、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共同进步原则,才能使教育深入人心,有利于整改措施的落实,真正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收获转化为工作中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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